吉林啟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
為加快老舊農業機械報廢更新進度,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轉型升級,促進農機生產和節能減排,根據《農業機械監督管理條例》《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機〔2020〕2號)等有關法規政策要求,吉林省農業農村廳、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商務廳聯合印發了《吉林省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實施方案》(吉農機發[2020]31號).
總體要求:堅持“農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環保”的原則,通過政策支持進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性能低的老舊農機淘汰力度,加快先進適用、節能環保、可靠農業機械的推廣應用,努力優化農機裝備結構,推進農業機械化轉型升級和農業綠色發展。
實施范圍:中央財政從農機購置補貼中安排資金,實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對農民報廢老舊農機給予適當補助。根據各縣(市、區)申請確定試點單位。
報廢機具補貼對象:擁有試點縣(市、區)內戶籍的個人和在試點縣(市、區)注冊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報廢機具種類:報廢機具種類為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
報廢條件:補貼的報廢農機應當主要部件齊全,來源清楚合法,機主應就機具來源、歸屬等作出書面承諾。納入牌證管理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需要提供監理機構核發的號牌和行駛證;無牌證或未納入牌證管理的,應當具有銘牌或出廠編號、車架號等機具身份信息,各地可根據實際制定方案。根據《拖拉機禁用與報廢標準》(GB/T 16877-2008)和《聯合收割機禁用和報廢技術條件》(NY/T 1875-2010),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報廢年限自注冊登記之日起計算,小型拖拉機使用年限超過10年、大中型拖拉機使用年限超過15年、履帶拖拉機使用年限超過12年、自走式聯合收割機使用年限超過12年、懸掛式玉米聯合收割機使用年限超過10年。對未達報廢年限但隱患大、故障發生率高、損毀嚴重、維修成本高的農機,允許試點縣(市、區)根據相關規定制定細則,或暫不予補貼。
補貼標準:中央財政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由報廢部分補貼與更新部分補貼兩部分構成。報廢部分補貼實行定額補貼,更新部分補貼標準按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相關規定執行。
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中央財政資金報廢補貼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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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甘肅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的公示
- 《2024—2026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一覽表(公示稿)》公示
- 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農機補貼產品形式審核情況的補充公示
- 農業農村部鄭重聲明!
- 內蒙古自治區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輔助駕駛(系統)設備等補貼額調整、種子清選機等退出補貼范圍
- 關于發布農業輪式拖拉機先進性評價結果(第二批)的公告
- 關于2023年第六批國家支持的農機推廣鑒定結果的通報
- 補貼額一覽表|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關于小麥鎮壓機(專項鑒定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公示
- 補貼額一覽表|陜西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3年第二批調整)的公示
- 14641河南省2024-2026年農機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公告
- 14602河南省關于2024年農機購置補貼投檔機具(第三批)復核結果的公示
- 14413安徽省開展2024年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企業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
- 14114貴州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
- 14005黑龍江省開展2024—2026年 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投檔工作的通知
- 13666浙江省2024年第三批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的通告
- 13627遼寧省2024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投檔產品形式審核結果的通知
- 13508吉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
- 13469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對2024-2026年農機購置補貼一覽表(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