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啟動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通告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啟動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通告
為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切實發揮農機在春耕備耕中主力軍作用,結合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經研究,決定啟動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優先保障春耕備耕生產需要
為保障春耕備耕期間農戶購機需求,對輪式拖拉機、水稻插秧機、秧盤播種成套設備等7大類10小類26個品目繼續沿用2019年補貼標準(見附件1),相關補貼產品已在2019年投檔成功且仍在有效期內的繼續有效,其他產品待2020年補貼額一覽表調整完成后另行通知。
二、適當調整補貼機具核驗流程
疫情防控期間,各地可通過視頻電話等非現場方式對補貼機具、補貼申請資料等開展遠程核驗;對重點機具實物核驗可統一安排在疫情解除后進行;對非重點機具可在補貼資金兌付后抽查核驗;對購置牌證管理機具,購機者可憑《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行駛證》免于實物核驗。
三、啟用農機補貼信息管理系統
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http://223.4.70.98:2018/)、手機APP等已同步啟用,各地農機主管部門要加快補貼申請審核節奏,適當延長補貼申請有效天數,有效天數設置一般不少于90天。提倡農戶通過“農機補貼”手機APP、“浙里辦”移動端開展遠程申請,減少人員聚集。
所有參與2020年補貼政策實施的生產企業須將簽字蓋章后的《浙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生產企業承諾書(2020年)》(附件2)掃描件上傳至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內,并自覺做好承諾踐諾工作,維護補貼政策實施環境。
農機補貼信息管理系統操作使用過程中有問題的,請與相關軟件公司聯系,聯系電話:400-056-0569(輔助管理系統),18610968177(手機APP)。
附件:
1.繼續沿用2019年補貼標準的產品一覽表
2.浙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生產企業承諾書(2020年)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2020年3月2日
繼續沿用2019年補貼標準的產品一覽表
- 河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公示
- 關于《甘肅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的公示
- 《2024—2026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一覽表(公示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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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蒙古自治區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輔助駕駛(系統)設備等補貼額調整、種子清選機等退出補貼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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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68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4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第四批)的公示
- 13399甘肅省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和省級農機補貼資金計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