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致全國農民合作社的倡議書
2020-02-03
農業農村部農村合作經濟指導司5940
核心提示: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處于關鍵時期,戰勝疫情需要廣大農民合作社的共同參與。
致農民合作社的倡議書
廣大農民合作社: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處于關鍵時期,戰勝疫情需要廣大農民合作社的共同參與。農民合作社輻射帶動了近一半農戶,保障農民合作社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一方面能夠增加農民收入,另一方面對確保農產品有效供給至關重要。為加強農產品穩產保供,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我們向農民合作社發出倡議:
一、加強生產保供。
廣大農民合作社要在當地政府和農業農村部門的指導下,及時了解主要農產品供求信息,合理安排蔬菜、畜禽等重要農產品生產,保持正常生產秩序,確保“菜籃子”產品有效供給。
二、確保質量。
廣大農民合作社要落實農產品質量要求,強化質量意識,嚴格執行農業生產標準,加強種植養殖過程管理,確保農產品質量。
三、暢通銷售渠道。
廣大農民合作社要加強市場信息溝通,主動與重點城市農產品營銷主體、本地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對接,及時提供農產品信息,積極組織農產品快速有序流通,確保農產品進城入店。如出現產地農產品調出、農資調運困難情況,要及時向當地政府或農業農村部門反映。
四、誠實守信經營。
廣大農民合作社要以誠信為本,依法依規開展經營,規范本社管理和服務,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堅決杜絕趁機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發布虛假誤導信息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發生。特別是各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要充分發揮引領帶動作用,增強疫情防控的責任心和穩產保供的使命感。
五、嚴格防疫管理。
各養殖類農民合作社要規范養殖生產,不購進、不運輸、不銷售來源不明或非法捕獲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加強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好養殖場區、定點屠宰場等場所的滅源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無害化處理病死畜禽。
六、加強人員防護。
廣大農民合作社要監督本社成員和工作人員做好疫情防控保護,保證生產經營的同時不傳播疫情。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配合衛生防疫主管部門,利用各類農機具參與村居街道衛生防疫工作。配合加強農村疫情防控,利用社務管理平臺、成員微信群等渠道,把科學防疫知識和疫情防控要求發送給農民成員,引導農民群眾不信謠、不傳謠,堅決抵制和糾正散播謠言的行為。
我們有信心、有決心,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在廣大農民合作社的共同努力下,齊心協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