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土地管理法實施,對農民有什么影響?
農村承包地、集體經營性土地、宅基地
被稱為農村“三塊地”。
這“三塊地”不僅關系到
億萬農民的切身利益,
其所能產生的糧食、產業等收益
實際也關系到每一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法修改的重點,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和集體經營性土地入市三大方面。
農村的宅基地可以買賣么?
進城后宅基地怎么處理?
農民的權益將如何得到保障?
……
農民朋友們最關注的這些問題,
下面有答案~
問題一:城里人能去農村買宅基地嗎?
答:根據規定,城里人是不能買農村宅基地的。
如果有農民想要轉讓手里的宅基地,也不能轉讓給城里人。按照規定,非同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得受讓宅基地使用權。也就是說,同村的村民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城里人是不行的。
發改委規劃司城鄉融合發展處處長劉春雨指出,城里人到農村買宅基地的口子不能開,按規劃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則不能突破,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
問題二:農民進城后,宅基地必須退出嗎?
答:宅基地退出應是“自愿有償”。
“自愿有償”是農民退出宅基地的先決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明確,對于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將落實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的政策。這意味著,地方政府不得違背農民意愿,強迫農民退出宅基地。
問題三:農民退出的宅基地,歸誰?
答:集體內部流轉,或者退給集體組織。
有些農民已經進城,也不希望老家的宅基地一直閑著。針對這種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明確規定,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那么問題來了,退出的宅基地歸誰呢?根據相關規定,宅基地只能在本集體內部流轉,或者退給集體組織。
問題四:私下轉讓宅基地,有哪些風險?
答:風險很大,有可能財房兩失。
依照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宅基地私下買賣屬無效行為。私下轉讓宅基地,看起來是買賣雙方各取所需,但其實這一行為存在著極大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