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延期到2057年,農村新增和去世人口的土地,將按照下面幾個方法繼承!
2019-12-24
農業農村者聯盟7870
核心提示:土地是農民的主要生活來源。因此,一直在改革土地原則上就是以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為中心。為了更好的維護農民土地承包權益。正式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因此,我們更要了解清楚土地承包原則和法律基礎之間的關系。
土地是農民的主要生活來源。因此,一直在改革土地原則上就是以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為中心。為了更好的維護農民土地承包權益。正式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因此,我們更要了解清楚土地承包原則和法律基礎之間的關系。
土地承包法
一、土地承包期限歷史過程
從1983年實施了農村輪土地承包政策,承包期是15年;從1997年開始了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政策,承包期再延長30年,這就到了2027年。然而,最近發布了《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草案)第20條提到耕地承包年限再延長30年,也就是說第三輪土地承包期到2057年。
二、土地確權明確農民擁有土地的權益
土地使用證
從2014年,就開始對農民承包村集體的土地進行確權登記,從法律上明確了農民擁有土地面積和承包關系。
土地法也明確指出:嚴格保證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穩定,繼續延長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保持30年不變。也就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那么,在這承包期內,新增和死亡人口土地咋辦?
三、農村新增人口在承包期內獲得土地的辦法
1、《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8條規定,農村集體組織可以依法預留機動地;
2、通過依法開墾增加土地;
3、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
4、通過土地流轉方式,就是擁有土地不想耕種的農民手中流轉,通過付費方式獲得土地;
5、無繼承的土地由村集體收回,作為預留地,可分給新增人口;新增人口可以通過以上五種方法獲得土地、耕地。
標簽:
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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