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江海區拖拉機駕駛證核發辦理需要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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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條件
拖拉機駕駛證初次申領、增駕申領、補領、換領符合以下全部條件,予以批準: 1)本市、區(或在本市、區居住)公民、法人; 2)國務院拖拉機產品主管部門依據技術標準認定的企業生產的拖拉機機型; 3)具有拖拉機合法來歷證明; 4)年齡、身高、視力、聽力、四肢條件符合規定,精神正常并且沒有影響駕駛的疾病。 拖拉機駕駛證注銷符合以下全部條件,予以批準: 1)本市、區(或在本市、區居住)公民、法人; 2)國務院拖拉機產品主管部門依據技術標準認定的企業生產的拖拉機機型; 3)具有拖拉機合法來歷證明。
二、辦理機構
江海區經濟促進局
三、辦理費用
不收費
四、法律依據
廣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2006年)
第十四條 申請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的,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機發票或者其他來歷證明; (三)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負責農業機械監督管理的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審查,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予以登記并發放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書面說明理由。
農業機械監督管理條例(2009年)
第二十一條 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的規定,持本人身份證明和機具來源證明,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申請登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經檢驗合格的,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予以登記并核發相應的證書和牌照。 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使用期間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其所有人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的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農業機械監督管理條例(2009年)
第二十二條 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操作人員經過培訓后,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的規定,參加縣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組織的考試。考試合格的,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核發相應的操作證件。 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操作證件有效期為6年;有效期滿,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操作人員可以向原發證機關申請續展。未滿18周歲不得操作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操作人員年滿70周歲的,縣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應當注銷其操作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