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11部門聯合印發意見 全面部署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
日前,經國務院同意,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等11個部門和單位聯合印發《關于開展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的若干意見》,對開展農民合作社規范提升行動做出總體部署。
《意見》指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戰略布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以農民為主體,以滿足農民群眾對合作聯合的需求為目標,圍繞規范發展和質量提升,加強示范引領,強化指導服務,不斷增強農民合作社經濟實力、發展活力和帶動能力。
《意見》確定了主要目標:到2020年,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范圍穩步擴大,運行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民主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成員權利得到切實保障,支持政策更加完善。到2022年,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基本實現全覆蓋,示范社創建取得重要進展,輔導員隊伍基本建成,農民合作社規范運行水平大幅提高,服務能力和帶動效應顯著增強。
《意見》明確,要提升農民合作社規范化水平,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組織機構,規范財務管理,合理分配收益,加強登記管理;增強農民合作社服務帶動能力,鼓勵農民合作社發展鄉村產業,強化服務功能,參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文化建設,加強農民合作社與農戶特別是貧困戶的利益聯結,推進合作與聯合,引導家庭農場組建或加入農民合作社。《意見》強調,不得對新建農民合作社的數量下指標、定任務、納入績效考核,防范以農民合作社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
《意見》提出開展“空殼社”專項清理,合理界定清理范圍,按照“清理整頓一批、規范提升一批、扶持壯大一批”的辦法,實行分類處置,拓展企業簡易注銷登記適用范圍,暢通農民合作社市場退出機制。
《意見》要求加強試點示范引領,扎實開展農民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試點,深入推進、省、市、縣級示范社四級聯創,宣傳推廣制度健全、運行規范的農民合作社典型,充分發揮典型引領作用。
《意見》從財政項目、金融服務、用地用電、人才支撐等方面提出了加大對農民合作社支持力度的政策措施,要求強化指導服務,建立農業農村部門牽頭的農民合作社工作綜合協調機制,建立健全縣鄉農民合作社輔導員隊伍,加強配套法規、農民合作社財務會計等基礎性制度建設,為促進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截至2019年7月底,依法登記的農民合作社達220.7萬家,輻射帶動了近一半的農戶。農民合作社產業類型日趨多樣,合作內容不斷豐富,服務能力持續增強,已成為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中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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