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報送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實施進度的通知
2019-07-16
農機化司5850
核心提示:我司擬將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納入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指標體系,從工作部署、實施范圍、進度報送和工作規范性等方面加強考核評估,進一步壓實責任,充分調動各地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推進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加快實施。
農機管〔2019〕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農辦機〔2018〕22號)中明確,從2018年四季度起建立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實施進度季報制度。但從目前來看,該制度執行不理想,部分省尚未啟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亦未按要求報送有關情況。為推進季報制度落實,及時準確掌握各地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情況,現請未報送2019年第二季度進度情況的省份于7月22日前完成補報工作,我司將于近期對報送情況進行通報,并視情況對尚未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的省份進行約談。逾期不報將視為未開展工作。
另外,我司擬將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納入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指標體系,從工作部署、實施范圍、進度報送和工作規范性等方面加強考核評估,進一步壓實責任,充分調動各地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推進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加快實施。
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
2019年7月15日
標簽:
報廢農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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