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在拆除“大棚房”,基本農田建大棚必須拆嗎?那可不一定!
2.沒有破壞土地層
很多農民建設大棚之后,都會在內部進行改造,對土地進行挖掘,這樣一來自然會導致土地的破壞。所以說在建造大棚的時候,也不能破壞內部的土地。
一般情況下,大棚還會起到對土壤肥力的保護,這樣一來自然也不會被拆除。
3.耳房面積不超標
現在很多地方的大棚之所以被拆除,還是因為耳房的面積已經超過了相應的標準。畢竟各地對耳房的使用都會有明確的要求,如建造面積、使用用途等。
所以一定要保證耳房建設符合當地的標準,也不能用作非農業用途,那就不會拆除。
4.不硬化路面
就算你的大棚再符合規定,但只要硬化路面,那就是破壞土地,還怎么種植蔬菜?同時過道的路面也有規定,不能超過0.6米,不然就會拆除。
5.不從事非農業活動
很多城郊的農村都會利用大棚建造各種商業娛樂設施,比如民宿、臺球室、餐飲等,同時也有一些人建設倉庫。這些都屬于嚴重的違規行為,不僅要拆除,還要罰款。
只要保證在基本農田里從事蔬菜的種植,那就不用擔心違規拆除情況。
3、“大棚房”被拆,有補償嗎?
《土地管理法》第36條規定,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土地管理法》第44條規定,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根據以上兩條法律規定,如果要在農用地上進行非農業建筑的需要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且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因此,這些原屬于種植農作物的大棚沒有經過審批,被拆遷人私自在大棚內建設房屋的行為明顯是違法的,按照相關規定,這些已建成的“大棚房”屬于違法建筑,應當予以拆除,一般是沒有補償的。
按照整治規定,這三種“大棚房”是肯定會被拆除還原的:(1)在農業大棚內違規建房;(2)在農業園區內或耕地上建的私人住房;(3)違規改建大棚看護房。
因此提醒大家,盡量避免以上三類“大棚房”的建設,否則花錢建了沒補償也是白搭。
4、休閑農莊如何避免此類問題
(1)遵守政策。要謹記:設施農用地并非“法外之地”。
(2)選址時一定不要流轉基本農田或者占用基本農田,可以選擇農民自有住宅、閑置宅基地。
(3)使用四荒地和政策支持的土地。
相關文件鼓勵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發展休閑農業,對中西部少數民族地區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利用“四荒地”發展休閑農業,其建設用地指標給予傾斜。
(4)租賃或接收別人虧損的農莊,進行改造和運營。
已經建好的農莊,水電路、廁所、停車場、餐廳、住宿、手續等等都很齊全,很適合盤過來進行改造,這樣省時、省錢、省手續,但是一定要注意流轉期限。
(5)在成型的、經營好的景區,包一塊地方經營。
做農莊要學會借勢,很多景區不僅配套成熟,人流量還多,在這樣的地方包一塊地發展休閑農業,還是比較順利的。在合作時也要注意您所租賃的位置,土地手續是否齊全、土地性質是啥,以免出現問題時受牽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