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農機出問題 消協來解決
2019-04-12
人民網5080
核心提示:事由:近日,準格爾旗消費者協會接到投訴:消費者楊某在薛家灣某農機銷售處購買了一臺拖拉機,在使用過程中一直出現高溫情況,幾次找商家處理,但始終解決未果,迫不得已,楊某到消費者協會尋求幫助。
事由:近日,準格爾旗消費者協會接到投訴:消費者楊某在薛家灣某農機銷售處購買了一臺拖拉機,在使用過程中一直出現高溫情況,幾次找商家處理,但始終解決未果,迫不得已,楊某到消費者協會尋求幫助。
處理結果:準格爾旗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在接到投訴之后,立即聯系楊某了解具體情況,并且針對具體情況聯系商家進行核實,確認楊先生所投訴內容真實無誤,確實是商家商品有問題。經過幾次調解,最后達成一致協議,商家給楊某解決拖拉機高溫問題,如不能解決,商家更換發動機,如還未解決高溫問題,商家同意更換新的拖拉機。
案例解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第四十八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當依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民事責任:(一)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的;(二)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案例中,因商家商品本身存在問題,所以楊某可以依照規定,要求商家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記者有話:俗話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目前很多農業機械設備慢慢取代了人力,越來越多樣式的農機推出市場,而這些機械設備的出現大大減輕了農戶的生產負擔,為農民節省了很多人力,可以說農業生產機械就是農民的好幫手。伴著春耕時節的到來,很多農民朋友準備購置農用機械也成了這個時節必不可少的事情。但不少農機消費者購買農機產品后,在使用過程中,往往會因機械本身的質量問題或操作不當而導致機械出現故障,嚴重的情況還會產生事故。記者在此提醒廣大農機消費者:在購買農機的時候,不要盲目地被銷售商和宣傳廣告蒙蔽,一定要謹慎,針對自己的農耕需要購買,如果購買的時候粗心大意,后期再找人退換會很麻煩,更是一種時間和財產上的損失。目前國內還是有很多偽劣農機產品進入市場,所以要弄清楚自己需要利用農機的先進性在哪兒,是看上這個農機的性,還是操作容易或是經濟性,要從多方面考慮,看清楚這個農機是不是由正規審批手續的廠商生產,一定要選擇大廠生產的,因為后期維修大廠商的售后工作做得較好。此外,農民們在購買完農機后,一定要專業人員講解農機的正確用法和更換零件的基本方法,避免購買后出現操作失誤損害農機的事故發生,購買的發票和手續一定要保存好,在售后維修的時候可以作為有效的憑據。(柴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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