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玉米大豆補貼新消息!開始申報了!離發放不遠了!
咱們大家心里一直惦念著的種植補貼終于有消息了,最近黑龍江省統計局、農業委員會、財政廳發布了《關于上報2018年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實際種植面積的通知》。
這就說明離發放玉米、大豆、水稻補貼的日子越來越近了,在這里芮大叔提醒大家的是一定要記得上報,同時確定好面積,一定不要出錯,這都關系到咱們的錢啊!
下面小編按照老規矩,將《通知》中的重要內容解讀給大家!
《關于上報2018年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實際種植面積的通知》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直有關單位,省農墾總局:
為貫徹落實玉米、大豆和水稻生產者補貼政策,保護玉米、大豆和水稻生產者切身利益,保證補貼資金順利發放,按照《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玉米和大豆生產者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辦規〔2017〕13號)部署及和省關于水稻補貼政策的相關要求,現就組織開展2018年全省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實際種植面積核實報送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關鍵點:以下9種情況沒有補貼!
核實范圍為本省轄區范圍內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實際種植面積。
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實際種植面積是指擁有與村集體、鄉級以上政府或有關單位(林業局、地方農牧場等)簽訂的土地承包、承租或開發使用合同(以下簡稱為“合同”),且用途為非林地、非草原、非濕地的耕地上實際種植玉米、大豆和水稻的面積。
1.村集體耕地合法種植面積以二輪土地承包臺賬數據為依據,拱地頭、擴地邊形成的耕地不納入補貼范圍。
2.與村集體、鄉級以上政府或有關單位(林業局、地方農牧場等)簽訂合同,且合同約定用于農作物種植二輪土地承包范圍內的壩外河灘地種植的玉米、大豆和水稻面積納入補貼范圍,其他壩外河灘地種植的玉米、大豆和水稻面積不納入補貼范圍。
3.流轉的軍隊農場耕地種植玉米、大豆和水稻的,實際種植者必須提供同軍隊農場簽訂的耕地流轉合同,方可納入補貼范圍。
4.林業工資田按職工檔案工資額度,經林場或其主管林業局確認,并出具本級政府或上級部門認定的相關文件,經政府主要領導或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報統計、農委等部門進行備案予以確認,林業非工資田不納入補貼范圍。
5.土地整理過程中新增的耕地,取得土地部門項目合格驗收報告的納入補貼范圍,否則,不納入補貼范圍。
6.已被征用耕地種植的玉米、大豆和水稻面積不納入補貼范圍。
7、未經過申報、公示、審核的玉米、大豆和水稻種植面積。
8、在和省有明確退耕(退耕還林、退耕還草、退耕還濕)要求的土地上種植玉米、大豆和水稻的面積。
9、在未經批準開墾的土地或者在禁止開墾的土地上種植玉米、大豆和水稻的面積。
- 河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公示
- 關于《甘肅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的公示
- 《2024—2026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一覽表(公示稿)》公示
- 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農機補貼產品形式審核情況的補充公示
- 農業農村部鄭重聲明!
- 內蒙古自治區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輔助駕駛(系統)設備等補貼額調整、種子清選機等退出補貼范圍
- 關于發布農業輪式拖拉機先進性評價結果(第二批)的公告
- 關于2023年第六批國家支持的農機推廣鑒定結果的通報
- 補貼額一覽表|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關于小麥鎮壓機(專項鑒定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公示
- 補貼額一覽表|陜西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3年第二批調整)的公示
- 14601河南省2024-2026年農機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公告
- 14422河南省關于2024年農機購置補貼投檔機具(第三批)復核結果的公示
- 14293安徽省開展2024年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企業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
- 14034貴州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
- 13935黑龍江省開展2024—2026年 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投檔工作的通知
- 13666河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
- 13547浙江省2024年第三批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的通告
- 13458遼寧省2024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投檔產品形式審核結果的通知
- 13449吉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