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你的農機符合要求么?
近日,農業部和財政部印發了《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對補貼機具種類范圍進行了調整優化,并明確“逐步將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需求量小的機具品目剔除出補貼范圍”。下面小農菌給大家梳理了一下農機補貼內容!
一、補貼范圍及要求
中央財政資金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為15大類42個小類137個品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根據農業生產實際需要和補貼資金規模,從上述補貼范圍中選取確定本省補貼機具品目,實行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但是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
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行標準等信息的性銘牌。
此外,各省可選擇不超過3個品目的產品開展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重點支持綠色生態導向和丘陵山區特色產業適用機具。地方特色農業發展所需和小區域適用性強的機具,可列入地方各級財政安排資金的補貼范圍,具體補貼機具品目和補貼標準由地方自定。
二、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
1.補貼對象
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2.補貼標準
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定額補貼,補貼額由各省農機化主管部門負責確定,其中,通用類機具補貼額不超過農業部發布的補貼額。補貼額依據同檔產品上年市場銷售均價測算,原則上測算比例不超過30%。
一般補貼機具單機補貼額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擠奶機械、烘干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12萬元;
100馬力以上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大型聯合收割機、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控設備單機補貼額不超過15萬元;
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25萬元;
大型甘蔗收獲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40萬元;
大型棉花采摘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60萬元。
需要注意的是:西藏和新疆南疆五地州(含南疆墾區)繼續按照《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在西藏和新疆南疆地區開展差別化農機購置補貼試點的通知》執行。
三、申請補貼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
1.自主選機購機
購機者自主選機購機,并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鼓勵非現金方式支付購機款,便于購置行為及資金往來全程留痕。
2.補貼資金申請
購機者自主向當地農機化主管部門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按規定提交申請資料。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要先行辦理牌證照。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進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代替購機者到主管部門辦理補貼申請手續。
3.補貼資金兌付
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按職責分工、時限要求對補貼相關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核,組織核驗重點機具,由財政部門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發放補貼資金。對實行牌證管理的補貼機具,可由農機監理機構在上牌過程中一并核驗;對安裝類、設施類或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可在生產應用一段時期后兌付補貼資金。各省級則根據上述規定,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細化和制定具體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