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心!荊州男子花9萬元買收割機 才用1個多月就自燃
2018-06-11
荊州區訊4690
核心提示:花了9萬元,才購買1個多月的收割機,在進行收割作業的時候突然電路起火,收割機燒毀嚴重。找到經銷商要求全額退款,卻被告知只能幫其維修。
花了9萬元,才購買1個多月的收割機,在進行收割作業的時候突然電路起火,收割機燒毀嚴重。找到經銷商要求全額退款,卻被告知只能幫其維修。近日,荊州區工商分局太湖工商所成功調解了這樣一起農機質量問題投訴,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近10萬元。
原來,家住荊州區馬山鎮的熊先生于今年4月11日在荊州某農業機械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臺收割機。6月2日正在進行收割作業時發動機部位突然起火,導致收割機的發動機、電路及駕駛倉基本報廢。熊先生找到該農機公司,要求全額退款并賠償損失,可農機公司只答應為其維修,而要全額退款只能找生產廠家。而生產廠家表示要先將機器運回廠部檢查起火原因,屬于廠家責任,他們才能負責。但6月正是水稻的收割季節,熊先生可指望這臺收割機幫別人收割水稻賺錢,錯過了這一季,他全家半年的收入就沒有了,熊先生無奈之下找到工商部門投訴。
在了解了事情的經過后,太湖工商所立即安排工作人員開展調查、取證、調解等工作。農機公司認為農戶購買的收割機出現自燃是因為農戶使用不當,沒有及時清理卡在發動機周圍的秸稈,導致該部位著火。生產廠家則認為按照三包規定,已經超出了退貨期限,拒絕退換機器,只同意給予免費維修。而熊先生則認為收割機才使用1個月就發生自燃這樣的事故,是因為這臺機器本身出廠就存在質量問題,維修后依然不能排除隱患,所以堅持要求退款賠償。
經過執法人員多次耐心細致地做三方當事人的工作,使三方都心平氣和坐下來面對面協商。最終經過執法人員的多番努力,三方達成一致意見并簽下調解協議,熊先生將舊機運到廠家,廠家為其更換一臺同款新機器,而農機公司即經銷商承擔其運輸、誤工等費用合計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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