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
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和基礎信息管理體系的建設。落實保險公司主體責任,提升保險機構服務能力。進一步填補政策漏洞,加強日常監管。
吉林專員辦
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實施以來,在有效促進農業保險持續健康發展、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提升農民保險意識、防范農業經營風險、保障糧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目前這項政策在執行和資金使用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有待進一步完善與改進。
吉林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實施10年來取得了快速發展,補貼品種擴大至種、養、森3大類15個品種。在中央政策的有力帶動下,吉林省單獨制定了人參、辣椒、肉食雞等地方特色品種,受到廣大農戶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的歡迎,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然而吉林專員辦在對吉林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情況開展調研時發現,農業保險經營機構在承保、理賠、財務資產管理等方面存在以下問題:
在承保方面,存在客戶身份識別不嚴、查驗保險標不細致等問題。
其一,客戶身份識別不嚴。個別農業保險經辦機構在未對被保險人身份進行有效核實的情況下,將與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自然人作為被保險人進行投保。例如,某被保險人投保能繁母豬20000頭,但經核查被保險人卻是該養殖場的聘用員工,而非保險標的實際所有人。
其二,查驗保險標的不細致。部分農業保險經辦機構在承保前查驗保險標的時,未能對擬投保標的進行細致查驗,導致實際保單與保險標的出現不一致情況。例如,養殖險驗標時,未能按照相關規定對投保數量、投保品種進行現場查驗,僅僅是在養殖場外部進行拍照;在森林險驗標時,直接采用被保險人提供的森林數據(林班號)作為依據,而未能進行實地查驗。
在理賠方面,存在理賠現場勘查程序不規范、無害化處理流程不完整等問題。
其一,理賠現場勘查程序不規范。根據相關規定,養殖險出險后,現場勘查小組應由保險經辦機構查勘員、鄉鎮畜牧站或指派的村級防疫員共同組成。然而在實際操作中,經常只有保險經辦機構查勘員單獨前往現場進行勘查,難以保證勘查的真實性和公允性。
其二,無害化處理流程不完整。調研發現,個別農業保險經辦機構在其養殖險出險理賠檔案中,只有該機構的工作人員對死亡標的進行焚燒的照片,沒有其他第三方在場,也沒有其他能夠反映出進行有效無害化處理的相關文字、圖像資料,不能反映無害化處理的完整性與真實性。
其三,在經辦機構財務管理上,存在防災防疫費計提隨意性較強、計提比例較高、費用使用不規范、變相支付代理手續費等問題。例如,某農業保險經辦機構的一個縣級支公司2016年中央補貼險種的養殖險保費收入為2777.99萬元,而全年僅防預費支出就高達1155.12萬元,占保費收入的42%,比例畸高。
某農業保險經辦機構2016年支付349萬元養殖險防預費給6家獸藥經銷處用于采購牲畜用藥品。經調查,這6家獸藥經銷處中的5家都是在防預費支付前2—3天剛剛成立,其真實性存在疑問。此外,森林險防預費采購的各項物資和服務管理不規范,購建的各類固定資產,如,計算機、打印機、照相機、防火道路、防火營房在森林險經辦機構和實際使用人(各投保林業局)處均沒有入賬,僅2016年就形成了至少230多萬元的賬外資產,存在資產管理漏洞,出現資產管理“真空地帶”。
嚴禁各類經辦機構從享受中央財政保費補貼的農業保險保費中收提取手續費或傭金。但在森林險中,存在農業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森林險被保險人下屬的保險代理有限公司開辦森林保險業務,并以協辦費的名義對其支付相關費用的情況。而在承保驗標、保險理賠等工作中,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并未發揮相應的協辦職能,從而形成以協辦費名義行代理手續費之實。
上述問題的存在,主要是由于農村基礎信息管理體系薄弱、農業保險經辦機構服務能力不能與農業保險業務快速發展相適應、相關管理制度不完善以及投保主體發生變化和保戶對險種需求增加等原因導致。對此,我們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和基礎信息管理體系的建設。
做好農村集體土地確權、林權的登記工作,對種植險標的的位置、數量,養殖險標的的存欄、出欄變動情況,以及森林險標的的增減變動情況進行統計并實時更新,夯實農業基礎信息。支持高新技術在農業領域的應用,連通信息孤島,促進不同部門間信息數據的共享,利用大數據推動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實現農戶基礎信息、征信信息、信貸信息和保險信息的整合,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降低經營成本,也為財政部門在撥付保險費補貼資金時提供更權威、可靠的數據支持。
二是落實保險公司主體責任,提升保險機構服務能力。
在提升農業保險服務質量方面,落實保險公司主體責任,健全基層營銷服務網絡,推動保險機構建立以鄉鎮基層服務站(點)為依托的農險服務網絡布局。研究制定鼓勵保險機構加大投入,特別是對基層服務體系投入的長效激勵機制,進一步優化市場份額分配方式,弱化政府的主導角色,強化市場“無形的手”的作用。給予農業保險經辦機構穩定的市場預期,敢于投入,鼓勵服務組織的創新。
三是進一步填補政策漏洞,加強日常監管。
一方面,建議明確防災防疫費用的計提比例,并出臺相應的使用管理辦法。避免各農業保險經辦機構為爭奪市場份額,不計成本在費用中列支資本性支出的現象。同時,梳理近年來由費用支出形成的賬外資產情況,建議由投保的林業局對已形成的資產做增加固定資產處理,并加強資產管理。
另一方面,通過加強監管,提升資金績效。督促保險公司提升內控管理,把承保理賠及財務管理等制度執行和責任追究聯系起來。同時,對于保險機構出現的各類違法違規問題,保持監管的高壓態勢,嚴查重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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