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6年裝配“國II”柴油機農業機械補貼時限通知
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機局:
按照農業部有關會議精神,經與省財政廳協商,現將2016年裝配“國Ⅱ”柴油機農業機械補貼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縣(市、區)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相關政策
由于各地資金滿足程度和補貼需求不同,是否開展對2016年未補貼的裝配“國Ⅱ”柴油機農業機械補貼以及用于補貼“國Ⅱ”柴油機農業機械的資金占本縣2017年農機補貼資金的比例,由各縣(市、區)“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根據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資金額度和實際需求情況自行確定。
二、補貼機具與補貼標準
補貼機具:在2016年我省農機補貼范圍、2016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銷售且未補貼的安裝“國Ⅱ”柴油機農機產品。其它機具及2016年12月1日(含)后銷售的安裝“國Ⅱ”柴油機農業機械,一律不得辦理補貼。機具銷售時間以正式發票開具時間為準。購機戶需提供由發票管理部門出具的發票真實性、有效性證明。
補貼標準:按照2016年河北省農機購置補貼標準執行。
三、補貼資金來源
優先使用2016年度剩余資金,不足部分從已分配下達各實施縣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中調整使用(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已在補貼操作系統中預置)。
四、補貼手續辦理程序
按照《河北省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冀農計發[2015]51號)和《關于做好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冀農財發〔2016〕43號)規定要求辦理。實行“先購后補”操作方式,購機者帶機申請、現場驗機并辦理相關補貼手續。補貼操作沿用2016年河北省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適時開啟)。
五、實施時限
2016年未補貼的裝配“國Ⅱ”柴油機農業機械的補貼辦理時限不得超過2017年3月31日,屆時系統將關閉錄入功能,不再受理申請。實施時限結束后,2017年不得再對裝配“國Ⅱ”柴油機農業機械予以補貼。
六、工作要求
(一)嚴格遵守相關政策、制度和規定。各縣(市、區)“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要結合本地情況制定工作方案,農機管理部門要會同財政、紀檢、監察、公安等有關部門,采取購機戶認可的方式,公開、公平、公正、合理確定補貼對象;切實加強對補貼機具的合規性、真實性審核,嚴格機具信息核實,嚴格核驗補貼手續是否齊全、發票開具時間是否符合要求、人機信息是否匹配等。積極實行農機購置補貼、農機監理業務“一站式”辦理和農機監理牌證信息與補貼機具信息互認辦法,農機生產企業及經銷商要配合、協助做好機具核驗工作,確保補貼機具信息審驗準確無誤;要嚴格執行有關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嚴禁騙補、套補。
(二)明確責任,強化監管。各縣(市、區)“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對本縣開展2016年未補貼的裝配“國Ⅱ”柴油機農業機械補貼工作負責。農機生產企業、經銷商和購機者對所提交的補貼材料及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嚴禁弄虛作假,套取補貼資金。各農機生產企業要對本企業及所選擇的經銷商行為負責,出現問題的,一經查實,取消該生產企業、經銷商及農戶的補貼資格。情節嚴重的,依法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各市農機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所屬各縣(市、區)此項工作的監督指導,強化制度、紀律,加強督導檢查,及時協調、解決問題,推動此項工作有序開展。
(三)提高辦理效率,加快工作進度。開展2016年未補貼的裝配“國Ⅱ”柴油機農業機械補貼工作,政策性強、要求高,時間緊迫,各級農機管理部門要科學合理安排人員,切實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進度。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機管理部門,要對未補貼的裝配“國Ⅱ”柴油機農業機械補貼工作予以高度重視,認真把握政策要求,嚴格管理,規范操作,強化監督,確保這項工作順利實施。對于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并上報省農機局。
河北省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2017年3月6日
新聞來源地址:http://njj.heagri.gov.cn/
- 2024—2026年西藏自治區農業機械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 (第一批)
- 河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公示
- 關于《甘肅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的公示
- 《2024—2026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一覽表(公示稿)》公示
- 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農機補貼產品形式審核情況的補充公示
- 農業農村部鄭重聲明!
- 內蒙古自治區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輔助駕駛(系統)設備等補貼額調整、種子清選機等退出補貼范圍
- 關于發布農業輪式拖拉機先進性評價結果(第二批)的公告
- 關于2023年第六批國家支持的農機推廣鑒定結果的通報
- 補貼額一覽表|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關于小麥鎮壓機(專項鑒定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公示
- 18241關于浙江省2024年第四批投檔相關事宜的溫馨提示
- 16502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的通知
- 163832024—2026年西藏自治區農業機械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 (第一批)
- 15804陜西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二批)
- 15005河南省恢復部分產品補貼資格的通知
- 14936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
- 14927河南省關于2024年農機購置補貼投檔機具(第三批)復核結果的公示
- 14778安徽省開展2024年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企業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
- 14739關于吉林省自愿性認證產品投檔的補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