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將嚴懲農機購置補貼違規企業
2017-04-27
農民日報5950
核心提示: 近日,湖北省農業廳印發了《湖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明確對于嚴重違規行為,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將對涉事企業處以取消(經銷)產品補貼資格和列入補貼產品經營黑名單等處罰。
近日,湖北省農業廳印發了《湖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明確對于嚴重違規行為,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將對涉事企業處以取消(經銷)產品補貼資格和列入補貼產品經營黑名單等處罰。
規定提出,購機補貼產品經營違規行為處理應突出“屬地管理”原則,對于較輕和較重違規行為,調查取證和處理均是以地方農機部門為主,且各地均可對違規企業采取約談告誡、書面警告、限期整改,以及在轄區范圍內暫停或取消補貼資格等多種處理措施進行懲處。對于嚴重違規行為,湖北省農機局的處理也將依據地方農機部門調查取證的情況來進行;根據產銷企業的配合度,可設置6個月至1年不等的暫停期限,暫停期滿后,產銷企業應當在1個月內提出恢復補貼申請;違規行為查處工作流程分為受理、調查、初審、約談、處理、督辦、辦結七個步驟。另外,在違規行為處理過程中如涉及被騙取的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由同級政府財政部門收回。肖敏彭儀
標簽:
農機購置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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