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寧津:以涉嫌濫用職權罪決定逮捕農機局一副局長
2017-01-12
最高檢網站8470
核心提示:近日,山東省安監局向媒體通報淄博市博山區“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調查報告,認定“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產責任事故。此外,調查報告中還建議對15名相關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此前,寧津縣農業機械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萬風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已被德州市檢察院決定逮捕。
近日,山東省安監局向媒體通報淄博市博山區“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調查報告,認定“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產責任事故。此外,調查報告中還建議對15名相關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此前,寧津縣農業機械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萬風因涉嫌濫用職權罪已被德州市檢察院決定逮捕。
2016年8月11日8時23分,在淄博市博山區省道S236線(博沂路)與北山路“T”形路口,一輛沿北山路由西向東行駛的拖拉機變形運輸車先后沖撞沿博沂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駛的一輛非機動車和三輛機動車,造成11人死亡(8人當場死亡,3人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21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650余萬元。
經調查,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肇事車駕駛人李建忠駕駛的拖拉機變形運輸車,非法改裝、嚴重超載、制動性能不良,導致駕駛人無法有效控制車速,造成事故發生。此次事故是一起生產責任事故。
李建忠在事故中死亡,調查報告建議免予追究責任。寧津縣農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萬風不依法履行職責,違規為肇事車輛辦理登記、年檢手續,并為該車辦理兩本核定載質量不同的車輛行駛證,8月29日已被德州市檢察院以涉嫌濫用職權罪決定逮捕。
對于寧津縣農業機械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李紅兵,寧津縣副縣長李秀雙,調查報告建議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另外,調查報告建議對多個單位的相關責任人共計13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標簽:
濫用職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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