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關于申報2017年農業機械化農業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的通知
農機標分[2016]9號
為做好2017年農業機械化農業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進一步健全和完善農業機械化標準體系,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農業部部門預算項目任務指南的通知》(農辦財[2016]78號)要求,現就項目申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農業機械化農業行業標準制修訂項目繼續實行公開申報。請按照《農業行業標準制定和修訂項目任務指南》(見農辦財[2016]78號文件的附件29,詳見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WS/201610/t20161020_5312430.htm)中對項目單位的有關要求,由符合相關資質和條件的單位進行申報,各級主管部門要嚴格審核,避免無效申報。
二、項目申報主要依據《2017年農業行業標準制定和修訂項目任務申報目錄》(見農辦財[2016]78號文件的附件29-1),《目錄》以外成熟和急需制定的標準項目,也可以自主申報。
三、請各申報單位抓緊,按要求編制項目任務申報書(見農辦財[2016]78號文件的附件29-2),一式4份,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于2016年11月24日前報農業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農業機械化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同時發送電子郵件。除報送紙質材料外,還需要在農業財政項目管理系統(http://www.caiwumis.com/)和中國農業質量標準網(http://www.caqs.gov.cn/)“農業行業標準制修訂管理系統”進行注冊上報(具體填報方法可在系統首頁下載《操作手冊》)。不通過系統上報或逾期未上報將視為未申報。
四、各單位要按照任務指南要求合理測算、認真編報項目支出,不得隨意調整資金經濟分類明細表中的支出科目。經濟分類明細表中沒有列支的支出科目、“三公經費”和會議費等一律不得編報。
五、項目首席專家應當是在職人員,具有相應的學術水平,在行業中有一定的學術影響力,并具備副高級以上職稱。首席專家應當具備農業標準化知識,熟悉標準制定修訂要求,并能對標準項目進度、質量及經費使用負全責。標準起草組成員應當具備代表性,廣泛吸收科研、生產、檢測等方面的專家和技術人員參加。
六、標準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形成標準送審稿或相應的驗收材料報農業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農業機械化分技術委員會進行審定。
七、聯系方式
單位:農業部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總站標準技術處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南路96號
郵編:100122
聯系人及電話:王桂顯,010-59199118;曲桂寶,010-59199026
傳真:010-59199023
電子郵件:tc201sc2@126.com
農機標委會農機化分會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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