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農機購置補貼 實施辦法有新調整
今年吉林省結合2015年全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情況和工作實際,為進一步滿足全省發展農機化需求,進一步加大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普惠、敞開力度,進一步推進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公開、規范實施,2016年度全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和實施辦法在總體保持不變的基礎上,堅持改進創新,不斷完善管理機制,做出了新的調整、新變化,農機購置補貼具體實施辦法更加普惠、完善、嚴密、嚴格、方便、公開。4月1日吉林省農業委員會 、吉林省財政廳聯合正式發布了《關于2016年吉林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意見》。
------堅持 “縮范圍”的原則,突出糧食全程機械化發展要求的重點導向。根據農業部按照“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調整的主要方向是“縮范圍、控定額、促敞開”,的要求,吉林省調整后的補貼機具為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獲機械、收獲后處理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水產養殖機械、動力機械及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等9類22個品目,159個檔次,品目比減少近5%, 檔次減少32%,是各省、市縮范圍幅度的省份
-----繼續堅持實現敞開補貼,買機具無臺數、資金限制。吉林省規定補貼對象購買機具均無數量限制,購買機具驗收合格后即可享受補貼。
------監控農機補貼產品價格,據實實行補貼價格統一調整。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在全省區域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同一檔次內大多數產品價格總體下降幅度較大時,全省將統一調整此檔機具補貼標準,并按調整后的補貼標準結算。
-----明確當年補貼操作時間,避免遺留問題發生。改變2015年春季和秋季分段的方式,為方便農民購買農機,2016年度補貼操作時間不再按照春季和秋季分段執行。全年購機補貼截止時間為11月30日。在購機補貼截止時間后,不再辦理購機補貼核實確認手續。2017年不再對2016年購置的補貼機具實施補貼。
-----完善四項監管制度,加強監督管理。一是實施補貼產品對比識別監管制度。健全完善貼補操作管理系統,對已補機具實行系統自動識別監管,嚴防“一機多補”等違法行為。二是建立經銷商信息公開制度。由農機生產企業將其確定的經銷企業,自主錄入到我省補貼系統,公開經銷商信息。 三是建立補貼產品公開制度。由農機生產企業將其銷售的補貼產品,自主錄入到我省補貼系統,公示其產品信息。四是建立購機信息即時公示制度。按照對購置補貼機具對象實施信息公示的要求,健全完善公示操作方式,通過補貼系統對購機補貼對象實行核機后,即時公示操作管理,強化社會監督。突出對企業誠信的監管。制度對違法、違規、違紀銷售補貼機具的生產、銷售企業不允許參與補貼活動,所銷售的產品不能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