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答問
1、安徽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有什么新變化,呈現哪些新特點?
答:一是精簡品目,突出重點。為保障糧食、突出關鍵環節、推進協調發展,根據農業部、財政部實施指導意見,結合我省農機化發展實際,今年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由上年的11大類32個小類88個品目精簡為11大類25個小類50個品目。按照“兼顧南北,突出重點”的原則,以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特別是薄弱環節機具為重中之重,進一步確定我省重點補貼機具,其中,對秸稈粉碎還田機、水稻育插秧機械和玉米收獲機械實行敞開補貼。為推進山區特色農業機械化發展,對茶葉加工機具等山區特色農機實行優先補貼。
二是優化設計,動態監管。今年發布的指導意見對補貼范圍、補貼標準、操作方式等進行了優化設計。一方面執行期由以往的1年為3年,進一步穩定預期,保持政策連續性。另一方面,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實行動態監管,關注補貼農機產品價格和市場供需變化,對于同一檔次內可能出現影響政策實施的不合理或不正常機具價格變化,及時作出調整。
三是簡政放權,市場導向。對基層部門賦予更多的自主權,減少行政審批環節,注重因地制宜,把握各地農機化發展實際需求,做到原則性與靈活性統一。對于補貼機具范圍、重點機具品目等事項由各地根據資金規模和農機化發展需要自主確定。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由農機生產企業自主確定并向社會公布,經銷企業自主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內注冊。注重通過市場機制發揮補貼政策對農機化發展的引導作用,保障購機者選機購機自主權。
四是加強監管,推進廉政。我省指導意見規定,繼續實行“自主購機、帶機申請、定額補貼、縣級結算、直補到戶”的操作程序,推進規范實施,防控廉政風險,強化信息公開,加強過程監管,開展績效管理,保障資金。嚴格執行我省農機購置補貼信訪投訴管理制度。實名投訴舉報的問題和線索,凡報必查、一查到底。對于問題較大的市、縣,將嚴肅處理并在全省農機、財政系統通報。對于購機者投訴多、服務不到位、產品質量差的產銷企業,以及參與違法違規操作的產銷企業和購機者,一經查實,嚴厲懲處。
五是明確責任,強調擔當。指導意見明確購機者、經銷企業、生產企業、農機部門、財政部門等應承擔的責任。按照權責一致原則,購機者應對自主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風險。經銷企業對提交的農機購置補貼相關申請資料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根據“誰確定、誰負責”的原則,農機生產企業對其確定的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的經銷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農機生產和經銷企業產品補貼資格或經銷補貼產品的資格被暫停、取消,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農機生產或經銷企業自行承擔。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創新工作方法,密切溝通配合,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細化責任分工,明確任務目標,嚴格按照程序操作,公平公正公開實施,確保規范、、廉潔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
2、安徽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范圍?
答: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繼續覆蓋我省所有農業縣(市、區)和省農墾農場,其他農場的農機購置補貼納入所在縣農機購置補貼范圍。
3、安徽省2015年批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資金是多少?
答:2015年中央財政分配安徽省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12.4億元。
4、哪些機具在補貼范圍內?
答:為保障糧食、突出關鍵環節、推進協調發展,根據農業部、財政部實施指導意見,結合我省農機化發展實際,確定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為: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獲機械、收獲后處理機械、農產品初加工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水產養殖機械、動力機械、設施農業設備和其他機械,共11大類25個小類50個品目(具體見31.安徽省2015-2017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
各縣可結合農業發展需要,從我省確定的品目中,自主選擇并確定當地補貼機具的種類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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