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用2015年天津市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的通知
津農機管〔2015〕41號
天津市農機辦關于啟用2015年天津市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的通知
各區縣農機中心、濱海新區農委、各有關農機產銷企業:
我市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已在我辦政務網天津農機信息網向社會公布,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補貼系統”)已經安裝調試完畢,為了使用好補貼系統,現將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補貼系統登錄地址
http://218.241.216.135:86
推薦使用IE8或者IE11版本瀏覽器登錄補貼系統。
二、各級用戶相關工作要求
(一)區縣農機中心要加強對補貼系統的使用管理。各區縣農機中心按照AB角色(每個崗位設置兩名操作員)確定補貼系統操作員名單(見附件1),上報我辦。我辦將以電子郵件的形式,下發各區縣(農機中心和財政局)管理員、操作員、瀏覽員的用戶名和初始密碼(未上報2015年區縣補貼實施方案紙質和電子版,工作責任書的區縣暫不予以下發)。
各區縣農機中心在收到用戶名后,要立即修改初始密碼,修改相關信息實行用戶實名制管理,按照有關保密制度要求,進行必要的登記備案;同時告知本區縣財政局其用戶名和初始密碼,請區縣財政局修改密碼并注意保存。
(二)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注冊登記工作。注冊要求如下:
1.經銷商要準確完整填寫注冊信息,注冊頁面標記“*”的內容為必填項目,要以工商營業執照等證照上所登記的內容為準,其中企業名稱(全稱)、工商登記證號、稅務登記證號、機構代碼證號信息不可修改,注冊后不可重復注冊。由于注冊信息填寫錯誤而造成的后果,由經銷商自行承擔。注冊成功后,系統會提示“您已注冊成功,請妥善保管您的賬號和密碼。等待生產企業選擇經銷商和分配銷售區域后,方可再次登陸。”的信息。
2.經銷商要簽署天津市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銷售承諾書(附件2),并于4月30日前將承諾書郵寄至我辦。
3.經銷商要于4月30日前完成網上登記注冊工作。
(三)農機生產企業在補貼系統內自主開展經銷商確定工作。在我市農機購置補貼實施范圍內的生產企業,要按照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要求,自主設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資質條件,自主確定補貼產品經銷商,并根據“誰確定、誰負責”的原則,對經銷商違法違規補貼經銷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具體確定工作要求如下:
1.生產企業在補貼系統首頁點擊“生產企業登記”,進入“天津市2015年農機購置補貼生產企業信息登記”界面,按照“注意事項”的要求,填寫相關信息,上傳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掃描件。系統會發送賬號信息到生產企業填寫的電子郵箱。
2.生產企業獲取到賬號后首次登錄系統時,要上傳加蓋公章的《農機購置補貼生產企業承諾書》(附件3)。
3.生產企業收到用戶名登陸補貼系統后,一是要立即進行“資料修改”,進入“生產企業信息編輯”頁面填報完善本企業的相關信息,并保存;二是要自主確定經銷商,分配銷售機具及范圍;三是要按照補貼系統的提示和要求“完善機具信息”,并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4.生產企業要向經銷商頒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標識(附件4),督促經銷商在其經營場所顯著位置予以公示。
5.生產企業上述工作截止日期為2014年5月15日。
三、其他說明事項
各級用戶都要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用戶名或密碼遺忘的,原則上我辦將不再予以恢復,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用戶自行承擔。因密碼輸入錯誤五次以上而導致用戶被補貼系統鎖死的,由所在單位向我辦出具證明信,經我辦核實后,方可重置初始密碼。
詳細操作說明見可進入系統后點擊補貼系統頁面右上方“系統幫助”下載。
對補貼系統中生產企業名稱、產品信息等有疑問的,反饋人須發送申請傳真至我辦(要求:反饋申請須加蓋單位公章,注明聯系人、聯系電話)。對于企業或經銷商以送達材料、咨詢洽談等緣由的來人訪談,我辦恕不接待。
四、具體工作聯系方式和聯系人
天津市農機辦 聯系人:王全興 電話:022-87895311
傳真:022-87895310 郵箱:njjjdglch@163.com
郵寄地址:天津市南開區白堤路科研東路8-B1-3
附件:1.2015年天津市農機購置補貼信息管理系統操作員名單
2.天津市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銷售承諾書
3.2015年天津市農機購置補貼生產企業承諾書
4.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標識
津農機管〔2015〕41號天津市農機辦關于啟用2015年天津市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的通知.doc
天津市農機辦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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