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5年將重點補貼購置茶葉加工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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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公布,與往年相比,今后三年我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在補貼對象、補貼機具種類范圍、補貼產品經銷企業和補貼操作程序等方面作了一些調整和創新。
此次《意見》的變化是對補貼對象進行了修改,將補貼對象從“農牧漁民、農場(林場)職工、農民合作社和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改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其中,個人既包括農牧漁民、農場(林場)職工,也包括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其他居民;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既包括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也包括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業企業等。
補貼機具范圍由2014年的11大類32個小類88個品目壓縮到11大類25個小類50個品目,目的是為了突出重點,加快推進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著力解決農民購機難、補貼價值較高的農業機械,提高政策的指向性和精準性。根據省委、省政府2015年一號文件要求,按照“兼顧南北,突出重點”的原則,安徽省2015-2017年確定的重點補貼機具為:茶葉加工機械、秸稈粉碎還田機、撿拾壓捆機、深松機、免耕播種機、旋耕播種機、糧食烘干機、輪式拖拉機(80馬力及以上)、玉米收獲機械、谷物收獲機械、水稻育插秧機械、噴桿式和風送式噴霧機、干堅果脫殼機。同時結合我省實際,對秸稈粉碎還田機、水稻育插秧機械和玉米收獲機械實行敞開補貼。
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由農機生產企業自主確定并向社會公布,農機管理部門不再匯總公布。根據“誰確定、誰負責”的原則,農機生產企業應對其確定的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的經銷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已列入黑名單的經銷企業和個人不允許參與補貼活動,所銷售產品不能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經銷企業自主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內注冊。逐步使補貼政策實施操作過程與農機產品經銷企業脫鉤,過渡期3年。
補貼流程也更簡便,不僅將補貼產品資質與支持推廣目錄脫鉤,還實行重點品目的敞開補貼,減少確定補貼對象等審批環節。同時,提倡補貼對象先購機再申請補貼,鼓勵縣鄉在購機集中地或當地政務大廳等開展受理申請、核實登記“一站式”服務,盡可能簡化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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