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海原縣第二批農機補貼資金已落實
2014-09-23
海原縣農機局8210
核心提示:海原縣農機購置補貼工作于6月初正式啟動,自治區農牧廳、財政廳下達海原縣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815萬元。今年海原縣執行“全價購機、定額補貼、縣級結算、直補到卡”的購機補貼制度。共補貼農業機械11大類31個小類94個品目機具。補貼重點是馬鈴薯生產機械、牧草收獲、地膜覆蓋及殘膜回收機械等。
海原縣農機購置補貼工作于6月初正式啟動,自治區農牧廳、財政廳下達海原縣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815萬元。今年海原縣執行“全價購機、定額補貼、縣級結算、直補到卡”的購機補貼制度。共補貼農業機械11大類31個小類94個品目機具。補貼重點是馬鈴薯生產機械、牧草收獲、地膜覆蓋及殘膜回收機械等。
為使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順利開展,海原縣農機中心在認真總結批農機具購置補貼工作的基礎上周密部署,強化措施,精心組織,密切配合,切實加快資金落實進度,確保補貼工作順利開展。
今年,海原加大對農機購置補貼的監管力度,成立由縣政府牽頭,農牧、財政、工商、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參加的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對補貼政策實施進行監督。強化對申請購買的補貼農機具的核查,在補貼資金兌付和結算前要完成補貼機具核實,做到“見人、見機、見票”和“人機合影、簽字確認”。貫徹落實監督檢查各項規定,實行“誰核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
在第二批農機購置補貼工作中,縣農機局提出三點規范:
一是嚴肅紀律,規范補貼工作程序。農機中心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三個嚴禁”和農業部“四個禁止”的要求,嚴格執行農機購置補貼管理“八個不得”、“五項制度”和自治區“十不準”等有關規定,嚴格按照2014年實施方案的“見人、見機、見票”和“人機合影、簽字確認”要求,嚴肅紀律,規范工作程序。
二是落實工作環節,提高工作效率。秋季農業生產時間緊、任務重,而補貼工作涉及信息錄入、指導機具購買、抽查落實、信息材料匯總、資金兌付等多方面工作,為此,海原縣農機中心注重細節,落實工作環節,成立了分別負責信息錄入、機具購買、抽查落實等工作的工作小組,由購置補貼辦公室統一調度、分別行動,切實保證了工作效率。
三是加強與財政部門的溝通、配合。海原縣農機中心積極與財政部門溝通協調,征求財政部門對資金結算工作的要求。農機購機補貼工作人員切實提高工作效率,對財政部門審核無誤的結算材料,將把補貼資金盡快兌付到購機戶手中。
根據寧夏農機局要求,要按照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要求,切實加強監管,采取有效措施,抓緊組織落實,加快兌付結算進度。預計農機購置補貼工作11月中旬結束,要及時進行總結,并將執行情況總結分別報送農牧廳農機局、計財處、財政廳農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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