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轉發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
2013-07-29
湖北省農機8260
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
農機發[201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機(農業、農牧)局(廳、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廣東省農墾總局:
農機購置補貼是黨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的重要內容。政策實施10年來,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與財政部門密切配合,一手抓政策實施,一手抓監督管理,采取了層層簽訂責任書、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大力推進信息公開、開展延伸績效管理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確保政策效果的發揮,取得了利農利工、利國利民、一舉多得的好效果,為實現糧食生產“九連增”、農民增收“九連快”做出了重要貢獻。總體上看,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制度不斷完善,操作基本規范,成效十分顯著。但在具體實施中,少數地方也出現了一些違法違規問題,有的地方落實規定要求不、監管不到位,個別地方工作人員法紀意識淡漠、違規向企業收取費用,有的企業騙取套取補貼資金,有的產品質量不穩定、售后服務不到位。尤其是在農財兩部反復強調紀律要求的情況下,少數地方、個別工作人員仍然置若罔聞、有禁不止,甚至違法違紀。如任其蔓延,必將嚴重影響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效果,影響農機化主管部門形象,進而影響農機化發展大局。為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監督管理工作,確保補貼政策科學規范廉潔實施,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深刻認識重大意義
農機購置補貼是中央一項重要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也是促進農機化發展、建設現代農業的有效調控手段。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實施,有利于提高我國農業機械裝備水平和應用水平,振興農機工業,事關我國農業機械化和農機工業又好又快發展;有利于推動農業技術集成、節本增效和規模經營,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事關糧食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有利于改善農業生產和農村生活條件,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事關“四化同步”推進大局。農機購置補貼作為一項選擇性政策,組織實施具有特殊性、復雜性和艱巨性,特別是隨著補貼資金規模的大幅增加,政策實施涉及面越來越廣,監管難度不斷加大。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監管工作,對于規范管理、陽光操作、廉潔實施,確保資金和干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落實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是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的重要職責,也是一項政治責任。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既要有勇氣推進,又要有智慧把握。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從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認識實施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極端重要性和重大意義,牢固樹立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切實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持之以恒抓監管,堅定不移抓落實,切實把農機購置補貼這項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落實到位。
二、履行監管職責
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對農機購置補貼實施實行常態化監管,以監管促規范、以監管促落實、以監管促廉政,確保黨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落到實處、補貼實惠兌現到農民。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做好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監管的組織協調和業務指導,制定監管督查方案并組織實施,扎實推進市縣級延伸績效管理工作,重中之重是督促基層落實農財兩部的各項規定;要組織開展補貼產品市場銷售情況調查摸底,按規定科學合理地確定和調整補貼額;加強對補貼產品經營行為的監管,按規定查處違規產銷企業;依法加強補貼機具的質量監督,了解補貼機具的質量狀況和農民的反映;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組織調查處理農民投訴,不定期組織明查暗訪,認真處理發現的問題,并及時上報。農機購置補貼重大違規違紀案件被公安、檢察、審計、紀檢監察及財政監督機構等查處的,須在得知案件調查情況后5個工作日內上報農業部,不得漏報、瞞報、遲報。農機鑒定機構要規范鑒定行為,嚴把鑒定質量關。
地市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加強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審核、補貼工作監督檢查、補貼機具抽查核實等工作,并督促縣級抓好監管工作落實。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在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制定監督檢查方案,結合實際采取措施,將監督檢查各項要求落實到位;要加強農民實際購機情況核查公示,防止套補騙補;對補貼額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點機具要組織逐臺核實,做到“見人、見機、見票”和“人機合影、簽字確認”,并建立“誰核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要及時整理、妥善保管農機購置補貼檔案資料,為案件調查和有關部門檢查提供必要的資料;要認真調查處理群眾投訴;要按規定加強縣域內農機經銷企業的日常監督,發現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上報。
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
經過多年的創新完善,我國已建立了一整套農機購置補貼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一是農財兩部《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年度實施指導意見和廉政風險防控、監督檢查、信息公開、補貼產品經營行為管理等實施辦法;二是以“補貼產品推廣目錄制、補貼經銷商生產企業自主選擇制、管理過程監督制、受益對象公示制、實施成效考核制”為主要內容的原則規定;三是以“三個嚴禁、四個禁止、八個不得”為主要內容的紀律要求。農機購置補貼管理制度基本涵蓋了補貼實施的全過程,涉及各實施主體,規范各操作環節,約束各方行為,是指導政策實施的主要依據。
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制度規定不走樣,切實把農財兩部的各項規定和紀律要求真正落到實處。要進一步增強學習和遵守管理制度的主動性,自覺樹立和維護管理制度的權威性,做到按辦法辦事,按規定操作,按紀律執行,絕不允許違背程序、違反紀律,絕不允許隨意而為、擅自變通,絕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絕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堅決杜絕以本地區情況特殊為名,在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農財兩部管理制度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
四、大力推進信息公開
推進信息公開是堅持依法行政、強化為民服務、接受社會監督、確保陽光操作的重要舉措。各地要進一步加大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力度,堅持全程深入公開,自覺接受農民、企業及社會各界監督,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關心和支持補貼政策實施的良好局面。要及時主動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宣傳冊、明白紙、掛圖等形式,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信息公開到村,宣傳到戶到人。
要在鞏固已有公開渠道的基礎上拓展創新,重點推進部、省、市、縣四級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建設,科學設置補貼專欄的子欄目,做到內容完整、標題規范、查找方便,確保2013年年底前各級補貼專欄全部建設完成。要充分發揮補貼專欄的權威平臺作用,省、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在同級補貼專欄公開補貼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支持推廣目錄、補貼經銷商名單、操作程序、投訴舉報電話、資金規模等內容,至少每半月公布一次各縣(市、區)補貼資金使用進度。在年度補貼工作結束后,督促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以公告的形式將享受補貼的農戶信息和縣級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情況報告在縣級人民政府網站和補貼專欄上公布,并確保5年內能夠隨時查閱。
五、嚴懲違法違規行為
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重拳打擊各類農機購置補貼違法違規行為,做到嚴厲查處,決不姑息。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各地補貼實施情況的督導檢查,對問題較大的縣市要在全省農機、財政系統進行通報,并抄送相關紀檢監察部門,建議對相關責任人按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積極配合司法機關處理。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嚴厲打擊有組織有預謀倒賣補貼機具、騙取補貼資金的行為。要落實重大案件政府行政問責制度,所轄行政區域內發生嚴重違法違規案件的,建議當地政府追究有關人員責任。要針對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過程中暴露出的問題和案件,逐項工作、逐個環節、逐個崗位地查找本地區本部門容易產生腐敗行為的風險點,著力構建制約有效、實施便捷的農機購置補貼廉政風險防控機制。
要按照農業部及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關于補貼產品生產及經銷企業監督管理有關規定,對參與違法違規操作的經銷商,及時列入黑名單并予公布,被列入黑名單的經銷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參與補貼產品經銷活動。對參與違法違規操作的生產企業要及時取消其產品的補貼資格。產銷企業非法侵占的補貼資金應足額退回財政部門。對存在重大質量問題、農民投訴集中的機具及其生產企業,應按管理權限和程序取消其補貼資格。對違規違紀性質惡劣的生產或經銷企業,建議工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積極配合司法機關處理。
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事關全局。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把落實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作為一項頭等重要的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安排。要與財政、紀檢監察部門密切配合,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監管,形成合力。要落實工作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書,明確職責任務和要求。各單位行政一把手是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的責任人,要負總責;分管領導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承辦處室也要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到人。要在補貼申請、審核與審批、公示與核實、監管與督查、檔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誰辦理、誰負責,誰核實、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
要進一步發揮地市級農機化主管部門的作用,建立健全縣級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機制,強化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內部約束機制,必須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管。要科學制定中長期規劃,充分發揮補貼政策的調控引導作用和產業促進作用。大力推進重點機具敞開補貼。積極穩妥開展“全價購機、縣級結算、直補到卡”等操作試點,具備條件的省份要在全省域范圍內實行。要深入開展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延伸績效管理,制定績效管理考核辦法,建立以結果為導向的監測與評價體系,并將考核結果與補貼資金分配適當掛鉤。
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農財兩部的各項規定,以更加嚴肅的態度、更加嚴明的紀律、更加嚴厲的要求,以“為民、務實、清廉”的良好作風,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實施監督管理,確保補貼政策科學規范廉潔實施,繼續推動我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發展。
農 業 部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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