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印發《2013年湖北省農機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
2013-06-05
湖北省農機局12830
關于印發《2013年湖北省農機產品質量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
鄂農機管發〔2013〕17號
各市、州、縣(區)農機局(辦),省農機鑒定站,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
根據《農業部關于印發〈2013年農產品質量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農質發[2013]5號)、《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實施辦法》、《湖北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實施辦法》和《湖北省2013年補貼機具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方案》,為加強對農機產品的質量監管,省局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農業機械推廣鑒定獲證產品質量專項整治工作。現將《2013年湖北省農機產品質量專項整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北省農機局
2013年5月31日
2013年湖北省農機產品質量專項整治方案
根據《農業部關于印發〈2013年農產品質量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農質發[2013]5號)、農業部《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實施辦法》和《湖北省2013年補貼機具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方案》,為進一步加強對獲得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的企業和產品實施有效監督,提高農機產品質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加強對我省取得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的產品實施有效監督,確保獲證產品質量持續穩定、生產和管理規范、證書和證章使用正確,依據《湖北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實施辦法》、《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和標志管理辦法》、《農業機械推廣鑒定通則(生產條件審查)》等文件,堅持科學、公正、廉潔、的原則,督促企業自律、完善、提高,確保農業機械鑒定結果的嚴肅性、權威性。
二、監督檢查范圍、內容
(一)范圍:取得我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并在有效期內的本省生產企業及產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及產品。
(二)內容:獲證產品與鑒定結果一致性檢查;生產條件持續穩定性檢查;企業名稱、地址及產品信息一致性檢查;證書和標志正確使用檢查;產品售后服務能力檢查;企業誠信經營,企業間是否無序競爭等情況檢查。
三、監督檢查程序和方法
1、組成監督檢查組。由省農機局和省農機鑒定站負責制定方案,組織開展現場監督檢查,跟蹤企業整改,編制監督檢查報告。
2、聽取企業情況介紹。檢查人員向企業介紹監督檢查的目的、依據、范圍、日程、方法等情況后,企業向檢查組匯報確保農機產品質量,企業誠信經營、產品價格是否虛高,購機補貼是否按程序辦理等相關情況。
3、現場檢查。對照企業法人證書查看相關信息是否變動;對照推廣鑒定證書及鑒定、檢驗報告檢查獲證產品一致性;查看、查閱檔案材料,對設備條件及質量管理能力等企業生產條件進行檢查;查看鑒定證書、鑒定標志使用情況等。
4、評價。檢查組根據檢查核實情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填寫記錄表,同時給出綜合評價。監督檢查結論分為“通過”、“整改確認后通過”和“不通過”三種。檢查內容全部符合要求,監督檢查結論為“通過”;檢查內容存在一般不符合項,經整改確認后符合要求的,監督檢查結論為“整改確認后通過”;農機生產企業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監督檢查結論為“不通過”。
(1)生產條件出現重大變化,不能保證持續穩定生產獲證型號的產品;
(2)獲證產品規格出現重大變化,與獲證產品已不屬于同一機型產品時;動力功率變化超過5%或結構形式發生變化;
(3)被檢查企業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拒絕進行整改、整改逾期未完成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
(4)被檢查企業生產地址變更而沒有在規定期限內申請證書變更;
(5)產品代理商沒有取得 “農機維修技術合格證”;
(6)售后服務人員沒有取得“農機修理工”上崗證;
(7)《湖北省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實施辦法》規定的其他應撤證情形。
農機銷售企業當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監督檢查結論為“不通過”。
(1)偽造、涂改、轉讓和超范圍使用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章;
(2)銷售利用廢舊零部件(或廢舊材料)拼裝的農機產品;
(3)銷售“三無”(無廠名、廠址、合格證)產品;
(4)銷售農機產品的標牌、標志及防護裝置不符合規定;
(5)經銷商沒有取得《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
(6)售后服務人員沒有取得“農機修理工”資格證書;
(7)農機銷售人員沒有取得“農機營銷員”資格證書;
(8)被檢查企業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拒絕進行整改、整改逾期未完成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
5、交換意見。檢查組與企業的領導進行充分溝通,介紹檢查情況和不符合項,聽取企業的意見。
6、宣布檢查初步結論。對不符合項,提出整改要求,督促企業整改。
7、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檢查結果,并在《湖北省農機化信息網》予以公告。
8、對監督檢查不通過的生產企業,省農機局將撤銷其產品獲得的推廣鑒定證書,已列入湖北省支持推廣目錄的將從目錄中取消,并予以公告。
9、對監督檢查不通過的銷售企業,省農機局將撤銷其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營銷資格,并取消其來年申請資格。
四、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監督檢查工作的領導,協調各方面工作,成立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省農機局副局長周立明
成 員:省農機局質量管理處處長徐華僑
省農機局產業發展處處長關先富
省農機鑒定站站長文昌俊
辦公室設在省農機鑒定站。
主 任:文昌俊
成 員:胡心彬、李漢和、楊韶斌、周定球、廖興紅
五、檢查工作進度要求
5月30日前,編制、審批監督檢查工作方案及檢查記錄表;
5月30日~6月20日,組織檢查人員培訓、宣貫監督檢查方案;
6月22日~8月5日,檢查人員實地監督檢查;
8月6日~9月6日,檢查組工作匯報,確認企業整改情況,答疑企業申訴,編制監督檢查報告;
9月7日~9月15日,省農機鑒定站匯總檢查結果,形成監督檢查報告上報省農機局;
9月30日前,公布檢查結果。
六、監督檢查工作要求
監督檢查組在檢查過程中要輕車簡從、嚴格執行廉潔從政有關制度,本著科學公正的態度,實事求是地開展監督檢查、評價。通過監督檢查幫助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和質量保證體系,提高我省農業機械鑒定工作質量,維護農機鑒定工作權威性和廣大農機用戶及生產企業的合法權益。為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工作順利實施,各地農機主管部門應積極配合檢查組工作,省農機鑒定站應精心準備,嚴密組織,認真做好農機職業技能培訓與鑒定工作,為我省農機產品質量提供技術支持。
七、申訴、投訴工作要求
被檢查企業如對檢查結果有異議,應于現場檢查結束后15日內,向省農機鑒定站提出書面申訴,逾期視為認可檢查結果。被檢查企業對檢查人員的投訴或其它意見、建議也可向省農機局反應。
聯 系 人: 省農機局質量管理處徐華僑、蘭為洋
聯系電話:027-87664856 13657205258
郵箱: hbsnjjzgc@163.com
聯系人:湖北省農機鑒定站 明道麟 13308647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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