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走式聯合收獲機械納入牌證管理
2013-03-08
農業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9350
近年來,農業機械化快速發展,一大批玉米收獲機、棉麻收獲機、果實收獲機等新型收獲機械廣泛投入使用,迫切需要加強對上述機械進行有效的監管。
近日,農業部在答復河南省《關于加強玉米收獲機等新型收獲機械管理請示的函》(豫農機監函[2012]22號)時,明確了新型收獲機械納入牌證管理的意見,根據《聯合收割機及駕駛人監理規定》(農業部令第72號),聯合收割機是指各類自走式聯合收割機和懸掛式聯合收割機。判定谷物收獲機械、玉米收獲機械、棉麻收獲機械、果實收獲機械等新型收獲機械是否實施牌證管理,應當看其是否屬于自走式和懸掛式。自走式收獲機械應當經農機監理機構登記并領取號牌、行駛證后,方可投入使用;懸掛式收獲機械配套的拖拉機已領有號牌、行駛證的,準予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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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走式收獲機牌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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