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3年度內蒙古農機購置補貼專項供貨企業篩選備案的通知
內農牧機發〔2012〕438號
區內外有關農機生產企業,區內農機經銷企業:
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行為的通知》(農辦機[2012]19號)有關經營農機補貼產品企業的資質條件要求,為規范農機購置補貼管理,提升企業政策水平,強化服務能力,加強政策風險防控,現將確定2013年度內蒙古農機購置補貼專項供貨企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相關企業按照通知規定辦理。
一、資質條件
經銷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的經銷企業應具備以下資質條件。
(一)內蒙古行政區域內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農機經銷企業,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二)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含)。
(三)具有與經營范圍、規模相適應的固定經營場所,營業、倉儲場地面積不低于200平方米。
(四)從事農業機械經營業務2年以上,即經銷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時間為2011年1月1日之前;有良好的社會信譽,自愿簽署《企業誠信經營承諾書》;2年內無有效群體性投訴,對農牧民生產未造成重大影響。
(五)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一定數量從業人員,企業管理者、業務員、售后服務人員及取得專業資質人員比例達到GB/T 18389—2001《農業機械營銷企業開業條件、等級劃分及市場行為要求》相關要求;且至少有1名熟悉計算機管理軟件操作人員。具備上網功能的計算機、打印機、掃描儀等必要辦公設備。
(六)具備《農業機械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要求的售后服務和零配件供應能力,經營所需設施設備達到GB/T 18389—2001《農業機械營銷企業開業條件、登記劃分及市場行為要求》相關要求(附件1:GB/T 18389—2001有關人員及設施設備規定條款)。
(七)具有健全的企業管理規章制度,誠實守信、管理規范,服務質量達到WB/T 1014—2000《農業機械營銷企業服務質量規定》相關要求。
(八)售后服務維修車輛充足,滿足服務需求。
(九)取得符合補貼資格產品的農機生產企業產品代理授權及“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標識。
二、推薦原則和上報程序
(一)凡符合上述“資質條件”、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農機企業均可申報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專項供貨企業資格,按照生產企業自主推薦農機補貼產品經銷商原則,誰推薦、誰負責,農機生產企業必須對經銷商資質的真實性負責。
(二)具備農機購置補貼產品專項供貨資質的經銷商自主向有補貼資格產品的農機生產企業提出申請,提供有關材料,供生產企業按照上述“資質條件”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生產企業審核無疑后在材料封皮簽注“審核通過”字樣,并加蓋企業營銷管理部門公章,并頒發“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標識(附件5),填寫“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資格備案表”(附件6)。
(三)備案材料及編排順序
1.封皮(附件2);
2.經銷企業基本情況表(兩張表見附件3);
3.生產企業推薦明細表(附件4);
4.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標識(附件5);
5.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資格備案表(附件6);
6.經銷企業工商登記營業證、國稅及地稅登記證、機構代碼證、銀行開戶許可證的正本復印件和年檢證明;
7.經銷企業法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8.經銷企業財務人員有關從業資質證件復印件;
9.經銷企業服務、管理和售后維修服務人員相應從業資格證件復印件;
10.經銷企業經營服務場所、場地自有產權復印件或場地租賃合同、協議復印件;
11.經銷企業自有服務車輛行車證復印件;
12.經銷企業屬地管理國稅部門出具的加蓋其公章的2012年度農機產品經營營業總額證明原件(原件上注明國稅部門負責此項工作聯系人、聯系電話);
13.企業閱讀《農業機械營銷企業服務質量規定》(網上查閱)后的誠信經營承諾書(附件7);
14.其他證明材料。
(四)凡進入農機購置補貼序列的自治區內農機生產企業,繼續實行直銷政策。直銷企業上年度無違規記錄的,須提供《企業誠信經營承諾書》由自治區直接備案公布。
三、有關要求
(一)生產企業授權布局經銷商應合理調配資源,既要考慮市場需求,又要考慮執行政策有力,嚴格按照資質條件授權經銷商,科學區劃產品授權銷售區域。就地就近擇優、市場合理競爭,凡出現違規問題的經銷商,其授權生產企業負有連帶責任。
(二)生產企業應認真審查經銷商提供的備案材料,材料缺項或不規范的,自治區予以剔除,并不允許補報。其中2013年度新申報經銷企業上報1-14項材料;2012年度已獲得供貨企業資格的經銷商只提供1、3、4、5、13、14項,并按照順序裝訂。
(三)上報材料一式2份,統一左側裝訂,不得用文件夾散裝,由經銷企業整理后按照時限要求報送,經銷企業名單及生產企業推薦授權報自治區備案后,作為管理系統正式授權結果,經自治區核實公示無疑后正式發布實施。申報截止時間:2013年1月20日(以當地郵戳為準),過期一律不予受理。材料通過特快專遞報內蒙古農機推廣站產業化科。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鄂爾多斯東街,郵編:010010。除呼和浩特市市區外,一律不接收企業上門送達材料;送達無郵戳材料視為無效。
附件: 點擊下載
1.農業機械營銷企業有關管理和專業人員、設施設備規定條款
2.封皮
3.經銷企業基本情況表
4.生產企業推薦明細表
5.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標識
6.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資格備案表
7.企業誠信經營承諾書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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