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農機局關于做好《2013-2015年山西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編制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農機生產企業:
為做好《2013-2015年山西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的編制工作,按照山西省農機局、財政廳和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共同制定的《山西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管理辦法》(晉農機發[2006]3號),我局編制了《〈2013-2015年山西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請你們按照《指南》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我局報送申報材料。
附件:《2013-2015年山西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指南
山西省農機局
2012年10月12日
附件
《2013-2015年山西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指南
為貫徹落實《農業機械化促進法》有關規定,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農業機械,促進農機裝備結構調整,推動農業機械化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山西省農機局、財政廳、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的《山西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管理辦法》(晉農機發[2006]3號,以下簡稱《辦法》),制定《2013-2015年山西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申報指南。請各企業按照本指南要求進行申報。
一、編制流程
(一)企業申報。2012年10月30日之前,生產企業自愿向山西省農業機械質量監督管理站進行申報。
(二)匯總初審。2012年11月20日之前,省農機局委托山西省農業機械質量監督管理站會同山西省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總站對申報的農業機械產品進行匯總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形成《目錄》草案。
(三)綜合審議。2012年11月30日之前,省農機局組織專家組聽取初審意見匯報,并進行綜合審議,形成《目錄》建議公示稿。
(四)征求意見。2012年12月10日之前,省農機局根據專家審議意見,形成《目錄》征求意見稿,送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征求意見。
(五)網上公示。2012年12月中旬,省農機局通過山西農機信息網,對《目錄》公示稿進行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六)公布公告。2012年12月30日之前,省農機局整理公示結果,對其中爭議較大,社會反映問題較多的企業或產品,進行調查核實,對《目錄》進行必要的修改,按《辦法》規定發布公告。
(七)年度調整。企業可根據需要,于2013年和2014年的上述時間申請年度調整。年度調整包括增補、變更和取消。年度調整根據《辦法》、本指南和有關規定進行。
二、基本要求
(一)企業資質
1.申報企業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
2.企業的注冊資金應在100萬元以上,員工人數應在20人以上,具備相應的產品生產條件。
(二)產品資質
1.列入《目錄》的產品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產品。實施生產許可和強制性認證等管理的產品應獲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并且在有效期內。防護和警示標志應符合強制性標準。
2.在本年度內發布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中,未列入質量較差的產品名單。
3.在省級以上消費者協會或農機產品質量投訴監督機構的報告中,不存在未及時有效處理的質量投訴案件。
4.列入《目錄》的產品應獲得省級以上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有效期截止日期應在申報年度次年的3月31日(含)之后。
5.為鼓勵企業開發農機新產品,滿足現代農業生產需要,對已通過定型鑒定且具有新穎性和先進性的省內產品,可作為新產品申報《目錄》。農業機械定型鑒定證書有效期截止日期應在申報年度次年的3月31日(含)之后。
6.外省企業申報《目錄》時,需提交2個以上我省縣級農機管理部門出具的適用性證明(證明要明確表述產品型號、名稱、生產企業,在當地推廣應用的數量、作業面積、分布區域,適用性說明等)。
7.已經列入《2012-2014年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的產品,不需再申報本《目錄》。
三、申報范圍
根據《辦法》,結合NY/T 1640-2008《農業機械分類》標準,申報范圍包括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獲機械、收獲后處理機械、農產品初加工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水產養殖機械、動力機械、農村可再生能源利用設備、農田基本建設機械、設施農業設備、其他機械13大類35小類126個品目。具體品目見附件1。
四、申報方式及要求
(一)網上申報。為規范《目錄》申報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目錄》采用網上填報與書面申報同時進行。生產企業應通過山西農機質量信息網的“山西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系統”(網址http://www.sxnjjd.cn)進行申報書相關內容的填報。
紙質申報書應由網上申報系統打印生成,非網上申報系統打印的申報書、申報書內容與網上申報材料不一致的均不予受理。申報書格式見附件2。
(二)申報材料。生產企業按產品型號分別將申報材料裝訂成冊,每種型號產品裝訂一冊,不得另有附件,不得將多個產品的材料合訂成冊(水泵產品按單元申報,但須在申報書中標注單元所包含的具體型號)。所有的復印件材料用A4紙,字跡清晰、容易辨認。每個產品申報材料一份。
每個產品提交的申報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并順序裝訂:
1.申報書(網上生成,格式見附件);
2.營業執照(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4.產品彩色照片(6寸3張,前方向、后方向、側方向各1張,統一粘貼在A4紙上);
5.注冊商標證明材料(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6.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7.農業機械推廣鑒定報告及檢驗報告(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8.實施強制管理產品的證書及其附件(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9.產品執行標準(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
10.使用說明書;
11.適用性證明(外省產品需提交2個以上我省縣級農機管理部門出具的適用性證明原件);
12.申報的新產品需在申報書產品名稱后面用括弧標注“定型產品”字樣,可不提供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和推廣鑒定報告,但須提供定型鑒定報告(加蓋企業印章的復印件),用戶使用意見(內容包括使用者姓名、地址、聯系電話;產品購買時間、累計作業時間和作業量、故障發生情況;對產品及售后服務評價等。以上用戶意見材料要求大型農業機械需提供2份以上,中小型農業機械需提供5份以上。)
(三)材料報送。各企業要按規定的時限報送產品材料。郵寄時間以太原郵局簽收日為準。
申報材料接收單位:山西省農業機械質量監督管理站質量監督室(地址:太原市千峰北路71號,郵編:030027,聯系人:秦元海、張金霞,電話:0351-6285109,傳真:0351-6261322)。
附件:
1. 《2013-2015年山西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產品種類品目 點擊下載
2. 《2013-2015年山西省支持推廣的農業機械產品目錄申報書》格式 點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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