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農機銷售騙取國家補貼獲刑罰
本報記者 李軍 通訊員 馬桂芳
【判決結果】12月13日,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對一起虛構農機銷售數量、騙取農機購置補貼的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徐勝昔犯詐騙罪,被判處管制2年、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并處罰金1500元。徐勝昔當庭服判。
【案情回放】沅江市人徐勝昔,在常德市鼎城區謝家鋪鎮圩場從事個體工商業。去年5月,作為鼎城區農機局農機推廣定點經銷商之一的徐勝昔,在收集了鼎城區謝家鋪鎮卜某某、黃某某和石門橋鎮李某某的身份證復印件后,分別以他們的名義,向鼎城區農機局共虛報機耕船銷售3臺,騙取農機補貼。
徐勝昔在結算機耕船補貼款時,告訴了生產廠商朱澤進(另案處理)多報銷售3臺農機一事。遂以徐勝昔每臺700元,朱澤進每臺500元進行分成,兩人分別從中非法獲利2100元、1500元。
懾于法律的威嚴,徐勝昔于今年8月29日,主動向鼎城區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并已退回全部贓款。
【法官說法】主審此案的鼎城區法院代理審判員劉蓉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刑法第三十八條,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該條第三款,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農機購置補貼,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和中央有關文件精神,由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安排財政專項資金,對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買推廣支持的先進適用、生產急需農業機械進行補貼的一項重要強農惠農政策措施。補貼對象為符合補貼條件的農漁民、農場(林場)職工、直接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
2011年,我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繼續覆蓋全省所有農業縣(市、區)。補貼對象可以在全省范圍內自主選機購機,允許跨縣選擇經銷商購機。為進一步落實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完善補貼操作程序,省財政廳、省農機局專門發布了《湖南省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省農機局還發布了《2011年湖南省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目錄》和《湖南省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銷商公告》。
被告人徐勝昔采取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農機補貼款,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但徐勝昔犯案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伙同他人詐騙的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并已全額退回贓款,可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
【溫馨提示】農機購置及各項農業補貼是實施惠農強農政策的重要措施,決不容染指牟利。否則,難逃法律的懲處!
- 河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公示
- 關于《甘肅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的公示
- 《2024—2026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一覽表(公示稿)》公示
- 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農機補貼產品形式審核情況的補充公示
- 農業農村部鄭重聲明!
- 內蒙古自治區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輔助駕駛(系統)設備等補貼額調整、種子清選機等退出補貼范圍
- 關于發布農業輪式拖拉機先進性評價結果(第二批)的公告
- 關于2023年第六批國家支持的農機推廣鑒定結果的通報
- 補貼額一覽表|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關于小麥鎮壓機(專項鑒定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公示
- 補貼額一覽表|陜西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3年第二批調整)的公示
- 14791河南省2024-2026年農機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公告
- 14712河南省關于2024年農機購置補貼投檔機具(第三批)復核結果的公示
- 14503安徽省開展2024年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企業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
- 14174貴州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
- 13775遼寧省2024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投檔產品形式審核結果的通知
- 13766浙江省2024年第三批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的通告
- 13567江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對2024-2026年農機購置補貼一覽表(第一批)
- 13468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4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歸檔信息(第四批)的公示
- 13399甘肅省提前下達2025年中央和省級農機補貼資金計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