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激情在线播放,国产精品亚洲色婷婷99久久精品,国产精品美女久久久久,亚洲AV乱码久久精品蜜桃

您好,歡迎來到農機1688網!  |  官方微信
     手機版

咨詢熱線

18701651688

內蒙古自治區2011年農牧業機械專項實施方案

   2011-09-15 12400
核心提示:內蒙古自治區2011年農牧業機械專項實施方案

為做好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財[2011]34號),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統籌城鄉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建設的總體要求,緊緊圍繞現代農牧業發展、農村牧區繁榮和農牧民增收目標,以轉變農機化發展方式、增加農機裝備總量、優化裝備結構、提升農機化科技含量、提高機械化水平、增強農牧業綜合生產能力、發展現代農牧業、拉動農機工業和服務業發展為主要任務,以推進農牧業關鍵環節機械化為重點,兼顧漁業、林果業、農畜產品加工機械化發展;突出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機具推廣應用,促進農機產品提高質量;完善補貼管理辦法,規范操作程序,強化監督管理;尊重農牧民購買農機自主權,引導農機企業加強研發生產適銷對路農機產品,提高產品質量;充分發揮財政補貼政策的引導效應,進一步調動農牧民購買和使用農機具的積極性,提高生產力水平,增強創收能力,擴大農村牧區消費,拉動國內需求,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

二、主要目標

(一)調動農牧民購買農牧業機械的積極性,提高農牧民購買和使用農牧業機械能力,促進農牧民增收。

(二)促進農機裝備總量增加和結構優化,提高優勢農畜產品集中產區農機裝備水平,提高農牧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農牧業。

(三)突出重點、扶優促強,引導農牧民轉變生產方式,進行集約化經營,推進農機服務社會化、產業化,促進現代農牧業發展。

(四)加大先進適用農機化技術推廣應用,提高農牧業關鍵環節機械化水平,突出促進牧區機械化和設施農牧業、保護性耕作、旱作節水農牧業發展。

(五)促進農機工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

(六)完善管理辦法,優化運行機制,不斷增強政策活力。

三、基本原則

(一)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協調統一、務求實效。

(二)突出重點,兼顧特色。向優勢農畜產品主產區傾斜,向重點作物、養殖關鍵生產環節傾斜,向各級各類農機化示范園區傾斜,向草原畜牧業區傾斜,向保護性耕作示范縣傾斜,向農牧民專業合作服務組織傾斜。

(三)充分尊重農牧民購機的自主選擇權。

(四)加強引導,合理布局,優化結構,提高農機使用的組織化程度。

(五)操作程序科學、方法簡便、措施。

四、實施范圍及規模

根據農業部、財政部下達我區批專項補貼資金控制規模及自治區財政預算安排,綜合考慮各盟市需求申請、農牧業資源比重、購機補貼工作開展情況,結合我區農機化重點工作安排,確定98個旗縣(場)為中央專項補貼實施地區,其中旗縣93個,農牧場5個。每個旗縣(場)投入中央財政資金50~2000萬元不等,共計49000萬元,具體指標分配見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財政廳《關于下達2011年中央財政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指標的通知》(內農牧機發[2010]334號)。同時,安排自治區專項補貼資金7480萬元,其中6780萬元用于對牧民購機實行累加補貼;700萬元用于保護性耕作機具(重點是大型深松機)累加補貼,即在中央專項補貼30%基礎上,自治區專項再累加補貼10%,總補貼比例達到40%。具體分配指標和工作安排見《2011年內蒙古自治區牧民購置畜牧業機械補貼實施方案》(附件3)。

五、補貼對象及條件

補貼對象為納入實施范圍并符合補貼條件的農牧漁民、農牧場(林場)職工、直接從事農牧機作業的農牧民生產經營組織(含取得當地工商登記的奶農專業合作社、奶畜養殖場所辦生鮮乳收購站)。

農機專業合作社、農牧民經濟組織以集體名義購買補貼機具的,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專業合作社營業執照和法人代表的農牧民身份證明。對于已經報廢老舊農機并取得拆解回收證明的農牧民,可優先補貼。

六、補貼機具種類及補貼標準

2011年度補貼機具種類主要有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獲機械、收獲后處理機械、農產品初加工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水產養殖機械、動力機械、農田基本建設機械、設施農業設備、農村可再生資源設備和其他機械等,共13大類41小類140個品目7231個機型。其中18-20馬力直齒傳動輪式拖拉機、18-24馬力皮帶傳動拖拉機、裝載機、太陽能飼養暖棚、儲草棚、風光互補設備自治區財政對牧區牧民補貼。

中央財政補貼比例不超過機具出廠價(不含運雜費)的30%。單機補貼額不超過5萬元。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擠奶機械、大型聯合收割機、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控設備、烘干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12萬元;大型棉花采摘機、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額可提高到20萬元。在此基礎上,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需要,利用地方財政資金對當地農牧業生產急需和薄弱環節的機具給予累加補貼。具體補貼品種及補貼額見《2011年內蒙古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目錄》(以下簡稱《補貼目錄》)。

一戶農牧漁民(含農牧林場職工)及直接從事農機作業的農牧民生產經營組織,年度內享受補貼購機數量原則上不超過1臺套,即1臺拖拉機或1臺自走式機械配帶3臺作業機具。其中補貼的電動卷簾機、微耕機數量分別不超過3臺和1臺;補貼的保溫被數量不超過3000平方米;補貼的增氧機、投餌機、清淤機數量分別不超過6臺、6臺和1臺;補貼的飲水機不超過6臺;補貼的指針式噴灌機械數量不超過2套(每套以中心支軸或機車為一個計數單元,每套補貼總額不超過5萬元);補貼的微滴灌設備數量不超過2組(覆蓋50畝為1組)。一個生鮮乳收購站年度內享受補貼的擠奶機械數量不超過1套(3臺,即1臺大型擠奶機、1個冷藏罐、1個貯奶罐);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農機專業合作社根據實際需要,可享受多臺套補貼,其中補貼購置3臺以上拖拉機或大型自走式作業機械的,須由盟市農機主管部門審批備案。

七、有關事項說明

(一)購機申請和受理。今年全區實行農牧民購機補貼電子網絡申請,農牧民選擇個人、社會、農機管理部門等任何終端窗口均可進入申請報名界面(網址:http://www.nmnjbt.com,首頁點擊“農戶查詢填寫申請入口”);農牧民申請后,報名順序自然鎖定;旗縣農機管理部門直接在網上受理審核,剔除網上不符合補貼條件的申請人員名單后,依原本生成順序進行批量公示。

(二)小型農機具(中央財政單機補貼額≤1000元)補貼。啟用網絡申報程序以后,解決了農牧民申請購機多次跑路辦手續的繁瑣,因此,小型農機具補貼除與其他機具補貼同樣采取網絡公示7天的要求外,其他操作辦法可仍可按原規定執行。

(三)指標確認與監察。網上批量公示后,旗縣農機管理部門按批量與農牧民填寫指標確認通知書。填寫“指標確認通知書”場面公開并請旗縣紀檢監察部門、財政部門到場監察,并由旗縣財政部門簽章確認;農機部門監察員負責購機提貨環節監察。

(四)玉米收獲機補貼。強化政策調控作用,解決我區玉米機收水平低下問題。采取下達補貼指標、切塊使用補貼資金的辦法,保證全區玉米收獲機增量任務。全區下達1600臺補貼指標任務(見附件1),分解到各盟市,盟市根據玉米種植分布和農民購買能力,參照需求統計數據,將補貼指標下達到旗縣;補貼資金按照平均每臺10萬元預留,層層落實,其中批資金占60%,第二批資金占40%。玉米收獲機預留補貼資金專款專用,留用時限從購機補貼開始,到玉米收獲季節中期。其中提前完成指標任務并有結余的,可以提前轉為其他機具補貼;完不成指標任務的,自治區做盟市之間余缺調劑。

(五)保護性耕作機械累加補貼。保護性耕作機械累加補貼資金安排在7個盟市(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烏蘭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巴彥淖爾市)的保護性耕作重點推廣旗縣,累加補貼10%,補貼額度達到40%;自治區累加補貼資金單機不超過2萬元。

(六)農墾系統購機補貼工作、補貼資金審核結算、大型擠奶機械補貼操作,仍延續2010年做法。取得當地工商登記的奶農專業合作社、奶畜養殖場所辦生鮮乳收購站和乳品生產企業參股經營的生鮮乳收購站奶業設備補貼購置。

八、實施進度

(一)3月下旬—10月底,實施專項補貼購置。專項區各級農機主管部門根據自治區實施方案等有關規定,組織落實購機補貼政策宣傳、申請、公示、購機、核實、建檔、補貼機具管理、上報進度、專項督查、補貼機具質量與售后服務跟蹤調查等工作。自治區、盟市專項領導小組對各專項區工作進行督查。實行信息網絡宣傳制,各盟市、旗縣農機主管部門和專項供貨企業至少每周向內蒙古農機化信息網提交一條購機補貼專項落實信息,同時發電子版到nmbt2010xx@126.com,作為年終考評依據之一。各盟市農機主管部門于6月25日前報送上半年購機補貼實施情況總結報告。

(二)11月上中旬,自查與總結。專項區盟市農機和財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旗縣進行購機補貼工作自查與總結,于11月25日前向自治區農牧業廳、財政廳上報全年各級財政專項執行情況總結報告,并報下年度購機補貼資金需求計劃。

(三)11月下旬,上報年度工作總結。自治區匯總各盟市專項執行情況,形成書面總結材料,于11月30日前報農業部、財政部。

各盟市報送的半年和全年專項工作總結,內容包括盟市、旗縣財政安排的補貼資金執行情況和工作經費落實情況,并保證補貼購機信息數據準確。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對農牧民購買農機實行專項補貼,是落實中央一號文件及自治區扶持“三農三牧”政策的重要內容,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轉變農機化發展方式、優化農機裝備結構、提升科技水平的有效措施,對進一步調動農牧民積極性、推進農牧業機械化、建設現代農牧業、拉動內需、保持經濟平穩增長具有重大意義。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財政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工作。要與種植業、畜牧、漁業、農墾以及水利、林業等部門協調溝通,保證工作順利開展。要嚴格按規定開展政策宣傳、補貼對象確定、公示公告、購機核實、檔案登記匯總、結算報賬及項目監管等環節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安排一定的管理經費,主要用于檢查驗收、政策宣傳、信息檔案建立、公示等組織管理方面的支出。對于財政確有困難的旗縣可由盟市財政給予適當支持。嚴禁擠占挪用中央和自治區財政補貼資金用于工作經費。工作經費落實情況作為第二批中央補貼資金安排的依據之一。盟市、旗縣都要成立農機購置補貼專項領導小組,請政府分管領導掛帥,負責專項實施的指導、協調和督查工作;請旗縣紀檢監察、財政部門督導工作,監察重點環節。各級農機主管部門將專項實施工作按月或季度向政府匯報。

(二)規范操作,嚴格管理。各地要嚴格執行及自治區有關規定,規范操作,嚴格管理。補貼資金結算必須經旗縣、盟市農機、財政部門審核,其中中央購機補貼資金逐級上報自治區審核報賬;自治區財政補貼資金逐級上報盟市審核報賬。要堅持尊重農牧民意愿的原則,讓農牧民自主選機購機,自主談價議價,不得強行向購機農牧民推薦產品。補貼產品與市場銷售產品須保持同地、同期的同一價格,嚴懲借助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亂漲價行為。要嚴格落實補貼對象公示制度。實現購機申請、審核、公示、結算、檔案管理等信息化網絡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假借或利用其他農牧民等補貼對象身份購機,一經查實,取消該家庭成員和實際購機者受益權。受益者兩年內不得轉賣或轉讓所購農機,特殊情況需要轉賣或轉讓的,須經旗縣農機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批同意。否則取消五年申請購買補貼農機的資格。

(三)加強引導,宏觀調控。農機購置補貼既是強農強牧惠農惠牧政策,又是一項產業促進政策。各地要正確把握政策取向,統籌規劃,充分發揮補貼政策的宏觀引導作用。通過補貼政策的實施,切實優化農機裝備結構,提高薄弱環節農機化水平,提升農機化發展質量。同時,促進新技術推廣應用,轉變農牧業生產方式,提高農牧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農牧業穩定增產和農牧民持續增收。要扶持農機大戶、農機專業合作社,培育農機化主體;要結合當地農牧業生產實際需求,按照春夏秋主要農時季節,有效合理使用補貼資金;要突出玉米收獲機、節水灌溉設備、畜牧業機械、保護性耕作機械、設施農業機械設備的補貼。各地要深入搞好農機裝備需求調研,科學分析現狀與不足。要高度重視對牧民購機補貼工作,為補貼政策持續深入實施提供有效支撐。

(四)嚴肅紀律,加強監管。要進一步嚴格紀律,不折不扣執行國務院“三個禁止”、農機購置補貼管理“五項制度”、農業部規定的“八個不得”和“四嚴禁”要求。要認真落實自治區農牧業廳《轉發農業部辦公廳關于規范農機服務收費的通知》(內農牧機發[2010]316號)要求,嚴禁借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搭車收費、巧立名目亂收費、擅自將服務性收費變為強制性收費。各級財政、農機部門要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監管,強化購機補貼實施情況的督導檢查,制定督查方案,明確進度要求,落實督查任務和責任。特別要加大盟市農機主管部門對旗縣(場)農機主管部門、相關企業監督、考核力度,提高監管實效;強化紀檢監察部門對購機手續簽訂環節、購機補貼監察員對購機銷售環節督查。自治區財政廳、農牧業廳將加大監管力度,大力開展專項檢查和重點抽查,發現問題嚴厲查處,決不姑息。對發生問題的地方,采取不予安排項目資金的懲罰,并提請有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按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參與違法違規操作的經銷商,要取消經營補貼農機產品的資格。對參與違法違規操作的生產企業要及時取消補貼資格。要認真受理群眾投訴舉報,保證做到事事有答復,件件有結果。各盟市要將督導檢查情況及對各類違規違紀案件查處情況及時報自治區農牧業廳和財政廳。

(五)加強宣傳,搞好服務。各地要充分利用各大新聞媒體,加強農機購置補貼的宣傳工作,特別是要做好農牧民的宣傳引導,讓農牧民了解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內容、程序、目錄和要求。要搞好咨詢服務,認真答疑解惑。為減輕農機生產、經銷企業資金周轉壓力,要隨時辦理企業報帳結算。各盟市要做好督查工作,督促各環節搞好工作銜接,加快工作進度。要協調農機企業做好補貼機具的貨源供應,督促企業做好售后服務工作,凡產品銷售地,企業均須自建或與社會維修網點、基層農機推廣機構聯建農機服務站點,提供售后服務。要加強新購機駕駛操作人員的專業培訓和生產服務。要加強補貼機具的質量監督,了解補貼機具的質量狀況和農牧民的反映,充分發揮農機產品質量監督機構和質量調查員的作用,受理農牧民的質量和服務投訴,對質量問題嚴重、售后服務不到位、趁機亂漲價的機具及其生產企業予以嚴懲,保護農牧民的權益。

附: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專項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翟  琇(自治區農牧業廳副廳長)

云宗元(自治區財政廳副廳長)

副組長:王建江(自治區農牧業廳農機局局長)

包玉德(自治區財政廳農牧處處長)

王  炎(自治區農牧業廳財務處處長)

艾  春(自治區農牧業廳監察室主任)

成  員:白巨財(自治區農牧業廳農機局副局長)

楊  牧(自治區財政廳農牧處調研員)

王  曉(自治區財政廳農牧處主任科員)

莫日額(自治區農機監理站站長)

徐  瑋(自治區農機推廣站副站長)

蘇日娜(自治區農機鑒定站副站長)

張立新(自治區農機推廣站產業化科科長)

 

附件1:2011年度盟市玉米收獲機補貼購置任務分配表.doc

附件2:內蒙古自治區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情況匯總聯審表.doc

附件3:2011年內蒙古自治區牧民購置畜牧業機械補貼實施方案.doc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評論 0
 
更多>同類農機資訊
推薦圖文
推薦農機資訊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