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農墾2011年度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使用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農業部的統一部署和總局黨委(擴大)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加快建設現代化大農業,發展現代化大農機,為實現糧食總產突破380億斤,沖刺400億斤做出積極的貢獻。
總體要求:以轉變農機化發展方式為主線,以調整優化農機裝備結構布局、發展現代化大農機為主要任務,加快先進、高科技農機新技術新機具的推廣應用,推進農機現代化,推動主要農作物關鍵環節機械化和大中型農業機械的換代更新,積極發展畜牧業、設施農業、林果業及農產品初加工機械化。合理確定補貼范圍,促進農機裝備總量增加和結構調整布局優化;注重突出重點,補貼對象向優勢農產品主產區、關鍵薄弱環節、專業合作組織傾斜;補貼大型特大型機械、氣吸式免耕播種機、高性能插秧機、大型水稻育秧智能程控設備等傾斜,提高農機裝備和農機化發展的質量和水平;注重統籌兼顧,協調推進各管理局和農牧場之間的平衡發展;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機具,推動農機工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注重陽光操作,加強監管,進一步推進補貼政策執行過程公平公開,監管措施扎實有效;注重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切實保障農場職工選擇購買農機的自主權;注重發揮補貼政策的引導作用,調動職工更新購買和使用農機的積極性,促進農機化快速跨越發展,為促進農業穩定增產、農場職工持續增收和農場繁榮穩定做出貢獻。
二、實施范圍及規模
2011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繼續覆蓋墾區所有的農牧場。重點實施旱田現代農機裝備工程,推進水稻工廠化集中催芽育秧、插秧和收獲機械環節機械化,推廣玉米大豆精密播種、玉米收獲、馬鈴薯和甜菜等經濟作物收獲、青貯玉米飼料收獲、畜牧業機械化、種子加工、自動導航駕駛設備、滴管等。
在綜合考慮墾區東部和西部各管理局農牧場農作物播種面積、農機化發展水平等差異的基礎上,根據各農牧場申報情況和給予補貼資金的規模,按照突出重點與兼顧平衡發展相結合的原則,經綜合平衡后確定各管理局(含北大荒農業股份公司,下同)和農牧場(含分公司,下同)本年度批購機補貼資金分配方案(附件1略)。購機補貼資金向糧食生產大農牧場、畜牧養殖大農牧場、保護性耕作示范場、農業機械化示范場傾斜。
三、補貼機具及補貼標準
(一)補貼機具種類。動力機械、耕整地機械、種植機械、植保機械、收獲機械、種子處理機械、畜牧養殖機械、排灌機械、設施農業機械等10大類,40小類(詳見附件2)。
1、動力機械重點補貼180馬力以上(墾區西部部分發展經濟作物和畜牧業的農牧場放寬到12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及配套深松整地機、重耙、播種機等機具。
2、收獲機械重點補貼140馬力以上全喂入水稻聯合收獲機;4行以上水稻半喂入收獲機;4行以上自走式玉米收獲機;自走式水稻割曬機等。
3、卷簾機、溫室滴灌等設施農業機械于補貼哈爾濱管理局有大棚設施農業的農場。
(二)補貼機具的確定。補貼機具由總局農業機械化管理局通過采用擇優篩選等辦法選型確定,補貼產品目錄由支持推廣目錄中的通用類機具產品和墾區支持推廣目錄中的非通用類機具產品組成,并制訂《2011年度黑龍江墾區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目錄》,供農牧場農業職工選擇。總局在制訂補貼目錄時將對確定的通用類機具產品范圍進行取舍,同時參考和借鑒《黑龍江省農機購置補貼目錄》,結合總局的實際,并上報農業部備案認可后,由總局農業機械化管理局予以發布執行。補貼機具應是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可靠、節能環保、服務到位的列入、省級或墾區支持推廣目錄的產品。
(三)補貼標準。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機械在墾區內實行統一的補貼標準。墾區總體上執行不超過30%的補貼比例。除進口機械外,國產機械單機補貼額原則上不超過5萬元。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大型免耕播種機、擠奶機械、大型聯合收割機、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控設備、烘干機單機補貼限額可提高到12萬元;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額可提高到20萬元。在此基礎上,各農牧場可根據實際需要,利用自有資金對當地農業生產急需和薄弱環節的機具給予累加補貼。不允許對省內外和墾區內外企業生產的同類產品實行差別對待。
四、補貼對象和經銷商的確定
補貼對象為納入實施范圍并符合補貼條件的農牧場農業職工(含非農業職工的農業從業人員)、直接從事農機作業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牧場。在申請補貼人數超過計劃指標時,要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采取公開搖號等職工易于接受的方式確定補貼對象。對于已經報廢老舊農機并取得拆解回收證明的職工,可優先補貼。
補貼機具經銷商必須經工商部門注冊登記,取得經銷農機產品的營業執照,具備一定的人員、場地和技術服務能力等條件。經銷商的選擇由農機生產企業自主確定,報總局農機局審核備案后統一公布,供農場職工確定購買產品時自主選擇。各生產企業也可不選擇經銷商,由企業直供,即直接銷售。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和生產企業應加強對補貼機具經銷商的監督管理。
補貼對象可以在墾區轄區內自主選機購機,允許跨管理局區域選擇經銷商購機。
五、購機補貼工作操作程序
1、總局農業機械化管理局根據《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要求,會同總局財務處提出《黑龍江省農墾總局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使用方案》的初步意見,并上報農業部和財政部備案。同時下發《黑龍江省農墾總局2011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各農牧場要通過媒體及農牧場公告等有效形式,及時向農業職工公布、宣傳購機補貼的相關政策。并根據方案精神,在規定時間由購機者自愿向農牧場農機部門提出申請。
2、總局農業機械化管理局根據總局農機發展規劃,結合當前工作重點,在綜合考慮不同管理局和農牧場之間差異的基礎上,根據各農牧場的實際情況和給予補貼資金的規模,采取因素法確定各農牧場補貼資金的規模。即主要依據各農牧場的耕地面積、農業結構調整力度、農機更新需求強度、補貼工作執行情況、綜合平衡等因素進行分配。經綜合平衡后確定各管理局、農牧場本年度補貼資金分配意見,并及時下發到管理局和農牧場。
3、各管理局在收到總局下撥的補貼款一周內將資金下撥到轄區內的各農牧場,各農牧場在收到補貼款二周內將補貼資金匯至本管理局計財處(北大荒農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下同),各管理局農機局根據購機補貼實施進度情況在企業結算申請報告上簽署意見后交各管理局計財處進行結算,各農牧場必須按購機補貼計劃全部實施完畢,如出現補貼資金結余,總局將收回另行調劑使用。
4、總局農業機械化管理局采取擇優篩選等辦法,確定補貼產品目錄,購機職工根據自己需要在補貼目錄中選擇生產企業、產品類別和型號,價格由購機職工和經銷商協商確定。
5、農牧場農機和財務部門根據本方案的具體要求和補貼對象的資格和優先條件進行審查,最終確定購機者名單、機具名稱、購買數量、補貼金額等,并將補貼信息錄入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同時在購機者所在作業區或農牧場機關辦公地點張榜公示7天,確保享受補貼者的確定過程公開、公平、公正。同時各農牧場要設立補貼專項咨詢電話,向社會公布。
6、補貼對象確定無異議,經管理局農機局和總局農機局審批后,農牧場農機主管部門與購機者簽訂購機補貼申請表和購機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以上過程需通過農機購機補貼管理軟件系統進行申報和審批),并由農牧場農機主管部門統一報農牧場財務部門審核確認并加蓋公章,農牧場農機主管部門和財務部門進行備案。享受農機補貼的購機職工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購置補貼機具,購機時憑購機補貼申請表、購機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和購機者本人身份證在總局公布的經銷商中自主選擇,并與經銷商進行議價購機。滿意后,交付購機差價款和購機補貼申請表及購機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提貨后購機者簽字確認,經銷商開據全額正式發票。
7、經銷商開據全額正式發票后,須在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上傳發票原件,動力機械在發票中必須注明發動機和底盤號碼,并復印留存發票和購機者身份證。同時,經銷商要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指標確認通知書中填寫的機具編號,在補貼機具的顯著位置做噴涂標志。
8、經銷商憑經銷企業供貨表和發票復印件到農牧場農機主管部門進行購機核實,農牧場農機主管部門要對實際購機和供貨情況進行核實,并通過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確認并上傳有關信息到管理局農機局進行最后核實。
9、經銷商憑申請結算補貼機具匯總表、分農牧場補貼機具結算明細表和補貼資金結算申請報告向各管理局農機局提出結算申請。各管理局農機局審核無誤后,向各管理局計財處申請撥款。各管理局計財處在接到申請后7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核并與經銷商結算補貼資金。
10、補貼設備到位后,各農牧場農機部門要對購買的機具設備進行統一登記、編號,建立檔案,錄入信息管理系統。同時要求各生產企業必須在補貼機具的顯著位置做噴漆標志(即黑龍江省農墾總局2011年補貼機具)。
11、對于批量進口農機設備和批量采購的國產設備經征求購機職工意見后,也可采取由總局、各管理局或農牧場農機、財務和用戶代表組成的談判小組與經銷商議價批量采購的方式,統一確定批量優惠價。
12、補貼工作結束后,各級農機部門和財務部門對本轄區農機購置補貼資金使用和補貼政策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形成總結報告。農牧場形成的總結報告報管理局農機局和計財處,管理局形成的總結報告報總局農機局和總局財務處。各管理局農機局和計財處負責本轄區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監督管理,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處理。并將問題處理結果報總局農機局和總局財務處。
六、工作措施
(一)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財務部門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建立工作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狀,明確任務,注重績效,加強考核。認真做好調查摸底、方案制定、動員部署、培訓指導等工作,確保農業機械購置補貼順利實施。農牧場農機化主管部門主要負責政策宣傳、補貼對象的確定公示、購機情況核實、檔案登記匯總及項目管理等。
(二)規范操作,嚴格管理。嚴格執行《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和總局制定的年度實施方案的要求,規范操作,嚴格管理。嚴格補貼產品經銷商由生產企業自主推薦的制度,由農牧場職工自主選擇經銷商和補貼產品。嚴禁地方保護主義,嚴禁強行向購機職工推薦產品,嚴禁借擴大農業機械購置補貼之機亂漲價。補貼產品的價格不得高于市場銷售的價格,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綜合考慮各農場(分公司)主要農作物播種面積、種植業結構調整力度、農機發展實際需要、以往年度資金使用情況,合理確定補貼資金規模。嚴格執行補貼對象公示制度,加強對購機情況的檢查核實。啟動實施農機購置補貼管理軟件系統,加快實現購機申請、審核、結算、檔案管理等信息化網絡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凡是享受購買補貼農機具的,三年內不得擅自轉賣或轉讓(享受減免稅的進口農業機械按《海關法》要求5年內海關進行監管,不許轉賣或轉讓),因特殊情況需轉讓的,須經管理局農機局部門批準,并報總局農業機械化管理局備案,屬于進口機械的必須報總局農業機械化管理局批準。
(三)加強引導,科學調控。農機購置補貼既是強農惠農政策,又是一項產業促進政策。要正確把握政策取向,統籌規劃,充分發揮補貼政策的調控作用,合理確定補貼范圍,科學分檔測算補貼額。通過補貼政策的實施,促進優化農機裝備結構布局,提高薄弱環節農機化水平,加快農機化發展步伐,提升農機化發展質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補貼對象,培育農機化發展主體。深入搞好農機裝備需求調研,科學分析現狀與不足,因地制宜制定農機購置補貼規劃,為補貼政策持續深入實施提供有效支撐。
(四)嚴肅紀律,加強監管。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財務部門要加強對農機購置補貼工作的監管,把國務院“三個嚴禁”和農業部 “八個不得”的要求落到實處。各級財務部門要按照《財政部關于切實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監管工作的通知》(財農[2011]17號)要求,積極履行職責,落實工作責任,發揮財務部門特別是基層財務部門的監管作用。各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財務部門要制定督查方案,明確進度要求,落實督查任務和責任。要充分發揮網絡系統的信息公開、抽查監管作用。總局將不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和重點抽查,嚴查違規違紀行為,特別是對倒賣補貼指標、套取補貼資金、亂收費、搭車收費等違規行為,要嚴厲查處,決不姑息。對發生問題的農場,將進行通報,并抄送紀檢監察部門,建議對相關責任人按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參與違法違規操作的經銷商,將取消經營補貼農機產品的資格。對參與違法違規操作的生產企業要及時取消補貼資格。
(五)加強宣傳,搞好服務。要將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向社會公布,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加強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的宣傳工作,特別是要做好農場職工的宣傳引導,讓農場職工了解農業機械購置補貼政策內容、程序和要求。要協調農機企業做好補貼機具的供貨工作,督促企業做好售后服務工作。要加強補貼機具的質量監督,了解補貼機具的質量狀況和職工的反映,安排專門人員受理職工的投訴,對存在質量問題、職工投訴多的機具及其生產企業,應按管理權限及時取消補貼資格,保護購機者的權益。
附件:1. 2011年批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分配明細表
- 河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公示
- 關于《甘肅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的公示
- 《2024—2026年全國通用類農業機械中央財政資金最高補貼額一覽表(公示稿)》公示
- 云南省2024年第一批農機補貼產品形式審核情況的補充公示
- 農業農村部鄭重聲明!
- 內蒙古自治區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輔助駕駛(系統)設備等補貼額調整、種子清選機等退出補貼范圍
- 關于發布農業輪式拖拉機先進性評價結果(第二批)的公告
- 關于2023年第六批國家支持的農機推廣鑒定結果的通報
- 補貼額一覽表|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關于小麥鎮壓機(專項鑒定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的公示
- 補貼額一覽表|陜西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3年第二批調整)的公示
- 14601河南省2024-2026年農機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公告
- 14462河南省關于2024年農機購置補貼投檔機具(第三批)復核結果的公示
- 14313安徽省開展2024年度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企業自主投檔工作的通知
- 14034貴州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資金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
- 13945黑龍江省開展2024—2026年 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投檔工作的通知
- 13686河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
- 13557浙江省2024年第三批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產品的通告
- 13478遼寧省2024年第一批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投檔產品形式審核結果的通知
- 13459吉林省2024—2026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第一批)